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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2被告遲到近兩小時 官一度發拘捕令

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2被告遲到近兩小時 官一度發拘捕令
2021 年、首個《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六四」,警方第 2 度以疫情為由,不批准支聯會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的「姜牧師」姜嘉偉等 4 人,否認在六四翌日凌晨,於維園外一帶違反限聚令,原定周二(21 日)早上 9 時 30 分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惟案中兩名被告缺席。

由於二人自行代表,裁判官屈麗雯兩度押後等候被告,並指若二人早上 11 時仍未出現,考慮發拘捕令。至早上 11 時 08 分,二人繼續缺席,裁判官遂下拘捕令,另有被告提出醫學治療相關申請,本案押後 4 月 4 日再訊,原定周三審期亦取消。

兩被告在拘捕令發出後,半小時內先後趕至法庭。裝有義肢的男被告解釋因腳痛腳腫;女被告則指抑鬱症發作而遲到。二人最後獲撤拘捕令,准以 500 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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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梁國雄、黃浩銘等5人 認勞動節前夕示威違限聚令罰4,500元

社民連梁國雄、黃浩銘等5人 認勞動節前夕示威違限聚令罰4,500元
2020 年 4 月 30 日,五一勞動節前夕,社民連 8 名成員涉警察總部外抗議警方發出遊行反對通知書,被票控違反 4 人「限聚令」。3 人早前認罪罰款 4,500 元,餘下 5 人包括梁國雄、陳寶瑩、黃浩銘、曾健成,周三( 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

控方讀出控罪時,黃浩銘指「我承認違反法例,但我無違背良心」;曾健成則指,因社民連就另一「限聚令」案件,被拒上訴至終院,「逼於無奈要認」。案情指,當時「限聚令」規定不得多於 4 人聚集,警方多次警告不果後票控 8 人。裁判官考慮被告認罪,各罰款 4,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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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鐘派防疫品被控違限聚令 4職工盟屬會義工不認罪5.8開審

2020年金鐘派防疫品被控違限聚令 4職工盟屬會義工不認罪5.8開審
2020 年 5 月 6 日,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金鐘海富天橋設「金鐘和你 Lunch 之攞物資」街站派發防疫物資,10 名義工被票控違反「限聚令」,當中 6 人已被罰款 4,000 至 4,500 元。

另 4 人周三( 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 5 月 8 日開審,預計審訊需時 3 天。控方透露,案件共有 6 名證人,及約 190 分鐘錄影片段,各被告均無警誡供詞。辯方指,不爭議 4 人案發時在現場,但或會挑戰當時被告有否合理辯解,預計有 1 至 2 名辯方事實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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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院「送囚車」被票控違限聚令 八旬翁認罪判罰款10,500元

區院「送囚車」被票控違限聚令 八旬翁認罪判罰款10,500元

2022 年 1 月 5 日,84 歲男子被指在區域法院「送囚車」,並以電筒照向其他聚集人士,不停搖晃示意,使他們湧向囚車,大叫「手足加油」及揮動電話。警方截停現場 16 人,票控他們「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案件(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因年事已高、身體狀況轉差沒有出庭,透過代表律師表示認罪。辯方指被告去年因視力轉差而跌入沙井,導致雙腳重傷、需要植皮,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陳志輝聽畢求情,判被告罰款 10,500 元。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任何人參加或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最高可被罰款 25,000 元及監禁六個月。 翻查報道,案發當日區域法院有一宗反修例裁決案件,4 名男女涉於 2019 年 9 月在屯門計劃破壞輕鐵設施,被控串謀刑事損壞罪,最終 3 人罪成,被判監 18 個月。 案情指被告手持電筒 留在法院送車位 被告李果豐(84 歲),被票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指他在 2022 年 1 月 5 日約下午 2 時 25 分至 57 分期間,在灣仔港灣道 12 號,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情況下,受禁群組聚集。 案情指案發當日,警方接報有人在區域法院囚車出車位附近的行人路聚集,派出警員到場觀察,看到包括被告的 10 多人聚集,他們之間的距離不足 1.5 米,有人不時探頭查看由法院駛出的車輛,被告則手持拐杖,站在行人路接近出口的一方。 案情續指,下午 2 時 56 分,出車位置的電閘發出聲響,被告轉身及手持電筒,照射其他聚集人士,不停搖晃示意,聚集人士遂湧向囚車,大叫「手足加油」及揮動電話。1 分鐘後,警員上前表露身份,截停 16 … Read more

童軍高層被揭百人晚宴違限聚 控辯認罪協商 部分人或獲不提證供起訴

童軍高層被揭百人晚宴違限聚 控辯認罪協商 部分人或獲不提證供起訴
童軍高層在 2021 年中被《蘋果日報》揭發,疫情期間在尖沙咀童軍中心一酒家設 34 席榮休晚宴,逾百人赴會。香港童軍總會及涉案酒家等共 4 名被告被票控違反「限聚令」等法例規定。

案件原定周一(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惟控辯雙方正進行認罪協商,部分被告或可獲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梁雅忻遂將案件押後至 1 月 10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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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歌手Oliver Ma中環唱《願榮光》被控違限聚 不認罪4.20開審

街頭歌手Oliver Ma中環唱《願榮光》被控違限聚 不認罪4.20開審
港菲混血街頭歌手馬賦馳(Oliver Ma),於 2021 年 5 月在中環街頭演唱英文版《願榮光歸香港》,被警方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拘捕,其後改控「組織受禁羣組聚集」。馬賦馳周二(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控方指將會傳召 2 名證人,被告不爭議錄影會面紀錄。辯方透露,不爭議被告事發時的行為,但屆時將作出相關法律爭議。

裁判官陳志輝將案件排期至 4 月 20 日開審,預計需時 2 天,以英語審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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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等4人一組請願違限聚 7人欲申上訴至終院許可 高院拒批證明書

社民連等4人一組請願違限聚 7人欲申上訴至終院 高院拒批證明書
社民連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等 8 人,2020 年五一勞動節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判囚 14 天、緩刑一年半。8 人今年 10 月,被高等法院駁回定罪及刑期上訴,當中 7 人上周五(23 日)再向高院申請證明書,以申請上訴至終院許可。高院法官黃崇厚周四(29 日) 頒下判詞,駁回申請。

判詞指,本案定罪及判刑均能通過「相稱性測試」,亦即合符比例。而申請方提出具重大而廣泛影響的法律爭議,實屬「事實爭議」,故拒向申請方批出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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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工黨4人一組請願違限聚令罪成 申上訴至終審許可 官押後1個月內頒決定

社民連、工黨4人一組請願違限聚令罪成 申上訴至終審許可 官押後1個月內頒決定
社民連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等 8 人,2020 年五一勞動節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判囚 14 天、緩刑一年半。8 人今年 10 月,被高等法院駁回定罪及刑期上訴,當中 7 人周五(23 日)再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院許可,高院法官黃崇厚指需時考慮,押後一個月內頒布決定。

上訴方提出本案具重大而廣泛性的法律爭議,包括「限聚令」有否違憲、有損人權,以及決定定罪與否時,群組間有否維持 1.5 米距離、有否共同目的等,是否考慮因素。律政司則指,制訂第 599 章時,已考慮相稱性原則,且行政機關有更好的身位去判斷,法庭毋須再另做相稱性測試。

上訴人、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聆訊後在庭外指,「大家睇到自從疫情出現,限聚令就係特區政府嘅『手上皇牌』…就算全部解封,但限聚令仲係牢牢嘅箝制」。他認為政府此舉,是不想港人在外做政治性聚集,及不想有人表達對中央或政府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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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屯門區議員甄霈霖追問屋苑確診跟進 大廈大堂違限聚令罪成 高院裁上訴得直撤罪

前屯門區議員甄霈霖追問屋苑確診跟進 大廈大堂違限聚令罪成 高院裁上訴得直撤罪
2020 年 7 月本港爆發第三波新冠疫情,時任屯門區議員甄霈霖在其選區內的兆麟苑,在大廈大堂向管理公司追問屋苑確診個案及跟進措施,被裁定違反「限聚令」罪成,被判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高院法官邱智立周五(16 日)裁定甄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判詞指,原審裁判官的分析「頗令人摸不着頭腦」,認為沒任何理據將案發大堂詮釋為公眾地方。

對於律政司一方提出,規例的立法原意是減少病毒傳播。法官指明白其重要性,但認為將私人地方定性為公眾地方,做法非適當和公平;又指律政司所提出如不將大堂詮釋為公眾地方,人群可不戴口罩致疫症擴散危險增加的看法,是「杞人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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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六四|「姜牧師」等 4 人否認違限聚 押後明年 3.21 開審 辯方擬提法律爭議

2021 六四|「姜牧師」等 4 人否認違限聚 押後明年 3.21 開審 辯方擬提法律爭議
2021 年、首個《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六四」,警方第 2 度以疫情為由,不批准支聯會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的「姜牧師」姜嘉偉等 4 人,否認在六四翌日凌晨,於維園外一帶違反限聚令,周四(2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前覆核,並排期 2023 年 3 月 21 日以中文審訊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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