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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9.3-9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9.3-9
岑子杰爭取同性婚姻終極上訴部分得直 終院:須有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司法覆核敗訴。他不服判決,上訴至終審法院,周二(5 日)獲裁定部分勝訴。終院 5 名法官,以 3 比 2 裁定,香港法律沒有提供任何替代途徑,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違反《人權法案》享有的權利,有關命令暫緩兩年執行。至於岑另挑戰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及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屬違憲,則被終院一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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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申終極上訴即日被拒 終院判詞:條例已失效

首宗涉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申終極上訴即日被拒 終院判詞:條例已失效

2020 年五一勞動節,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等 8 人,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判囚 14 天、緩刑一年半,是首宗涉及示威、被告不認罪被裁罪成的限聚令案件。高院於 2022 年拒批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工黨 4 人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終院周一(4 日)開庭處理,法官即日拒絕批出許可。終院事隔 3 日,於周四(7 日)頒判詞指,限聚令是政府因應緊急疫情所制定的公共衛生規例,現時已期滿失效,成為「一紙空文」,因此其正確詮釋,不再具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

就申請方指,若未來再出現疫情,會實施類似規例,判詞認為,政府採取甚麼感染控制措施,取決於疫情性質等因素,沒有任何基礎假設政府會發布相似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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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首宗涉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終極上訴許可被駁回 懲教充氣隧道、窗簾布遮通道

2020 年五一勞動節,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等 8 人,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工黨 4 人不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周一(4 日)3 名終院法官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擇日頒判詞。 其中一名上訴人、工黨麥德正在法院外接受傳媒訪問時指,「預咗」上訴許可被駁回,自己沒有期望、也沒有失望。他形容,政府以限聚令為由阻撓集會遊行的自由,是很明顯的事,而現時已見不到有任何遊行集會了。 麥德正又提到,在庭上見到李卓人,他「行得走得」、尚算精神。記者於庭內觀察,穿著灰黑色長袖恤衫的李卓人,與旁聽人士揮手,又與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聊天。李卓人妻子、前「職工盟」總幹事鄧燕娥亦有到庭。李卓人聞判神情輕鬆,向旁聽人士飛吻。 因支聯會被指違《國安法》案正還押的李卓人,早上約 9 時由囚車押送到終院。與早前鄒幸彤、岑子杰及呂世瑜等人到終院的情況不同,懲教人員除了在囚車出入口設置充氣隧道,今次亦使用灰色窗簾布,遮蓋隧道與囚車的接駁位。 文字報道:首宗涉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終極上訴許可被駁回

首宗涉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終極上訴許可被駁回

首宗涉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終極上訴許可被駁回
2020 年五一勞動節,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等 8 人,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判囚 14 天、緩刑一年半,是首宗涉及示威、被告不認罪被裁罪成的限聚令案件。高院於 2022 年拒批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工黨 4 人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周一(4 日)開庭處理,聆訊歷時約 20 分鐘,3 名法官聽畢申請方陳詞,拒絕批出許可,擇日頒判詞。

因支聯會案正還押的李卓人,早上由囚車押送到終院。懲教人員除了用充氣隧道,今次亦使用灰色窗簾布遮蓋囚車出入通道。庭內見李卓人精神不俗,穿灰黑色長袖恤衫,與旁聽人士揮手,又與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聊天。李卓人妻子、前「職工盟」總幹事鄧燕娥亦有到庭。李卓人聞判神情輕鬆,向旁聽人士飛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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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控方爭議案發時是否做記者工作

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控方爭議案發時是否做記者工作
2021 年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拒批支聯會舉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人稱「姜牧師」姜嘉偉等 4 人,否認在翌日凌晨於維園外違反「限聚令」受審,周三(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結案陳詞。

控方稱,沒證據證明 4 人並非記者,但質疑他們現場言行舉止「係咪做緊記者嘅工作」。裁判官反問應如何採訪突發新聞,「我有無啲咩特定嘅動作要做呢?」控方稱若按被告說法,例子包括要觀察四周,但 4 人當時圍著聊天,並非四處觀察。

辯方質疑,沒證據證明聊天內容,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另提出待首宗示威違限聚令的「郭永健案」,申請終極上訴許可有結果後再裁決。官遂押後至 10 月 6 日再訊,屆時視乎是否獲批許可、有否判詞等再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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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及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終極上訴許可 終院9.4處理

首宗涉及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終極上訴許可 終院9.4處理
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等 8 人,2020 年五一勞動節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判囚 14 天、緩刑一年半。高院 2022 年拒批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後,工黨 4 人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排期下周一(9 月 4 日)聆訊。

按終院網頁,本案上訴許可申請,將由兩名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審理。上訴方為工黨 4 人,分別為郭永健、何偉航、麥德正及李卓人。同案社民連 4 人,即黃浩銘、曾健成、吳文遠及梁國雄,則在上訴名單未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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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控「送車」時違限聚令獲裁無罪 官:不能推論有共同目的、不能排除屬偶遇

女子被控「送車」時違限聚令獲裁無罪 官:不能推論有共同目的、不能排除屬偶遇
53 歲女子李盈姿於 2022 年 3 月 8 日,涉在西九龍法院外送囚車時被警方票控「限聚令」。她否認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案件經聆訊後,暫委裁判官郭子丰周三(2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李傳票控罪罪名不成立。

控方指,李與其他人有共同行為,包括奔跑追車、高舉手機燈等。但裁判官認為,他們充其量有一致行為,但不能推論有共同目的,指情況有如 4 人各自在馬路前等紅綠燈,待轉燈時前行,分別與各自的朋友會合。而沒有跡象顯示「追車」人士認識對方,不能排除屬偶遇。

官又指,片段可見有 3 及 4 人靠近囚車,當時兩組人相隔行車線及整架囚車,情況不能支持有 「7 人群組」的說法。官指,控方未能證明所有控罪元素,裁定李傳票控罪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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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送車」時違限聚受審 稱與他人沒「共同目的」、倘罪成證條例非為防疫

女子涉「送車」時違限聚受審 稱與他人沒「共同目的」、倘罪成證條例非為防疫
53 歲女子李盈姿於 2022 年 3 月 8 日,涉在西九龍法院外送囚車時被警方票控「限聚令」。她否認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案件周三(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被告身穿印有「香港」字眼的橙黃色上衣,自行應訊,案件由暫委裁判官郭子丰審理。

截停被告的督察被盤問時稱,被票控者起初相隔的距離非考慮因素,各人追車時舉手機燈等行為已屬共同目的。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作供,稱因朋友被囚而「送車」,當時沒叫喊口號,不知其他人的目的,亦無法控制其他人走近。

被告又表示,「共同目的」沒科學根據,指警方的執法是「天大嘅國際笑話」、「如果判我罪成,即係 599G 唔係防疫,係用嚟打壓市民嘅行動自由。」社民連成員曾健成下午亦有到庭旁聽。案件押後至 8 月 23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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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盟屬會街站派口罩等 4人違限聚罪成各罰6,000元 官指非為防疫、不獲豁免

職工盟屬會街站派口罩等 4人違限聚罪成各罰6,000元 官指非為防疫、不獲豁免
2020 年 5 月 6 日,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金鐘海富天橋設「金鐘和你 Lunch 之攞物資」街站,派發口罩等防疫物資,之後被票控。4 人包括工會幹事林小薇,否認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裁判官王證瑜周四(3 日)在區院(暫代裁院)裁定所有傳票罪名成立,所有被告罰款各 6,000 元。

裁判官指,涉案街站於當眼位置展示標語如「光復地盤」、「工會戰線」,又重複播放關於「抗爭」等內容的錄音,選址亦非可接觸較多市民的地方,裁定涉案聚集並非旨在防疫,不獲法例豁免。裁判官又指,限聚令僅限制集會形式,並無限制表達訴求的內容,加上即使被告行使集會、結社自由,亦毋需參與多於 4 人的聚集,故控罪已平衡社會利益和個人權利。

官另質疑,政府於案發後數日便放寬至 8 人限聚,被告卻不選擇於較遲日子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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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被告稱已表明記者身分 官裁表證成立

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否認違限聚 被告稱已表明記者身分 官裁表證成8.30結案
2021 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首個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不批准支聯會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的「姜牧師」姜嘉偉等 4 人,被指於 6 月 5 日凌晨,於維園外一帶違反限聚令。4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裁判官陳志輝周三(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

負責攝錄被告聚集情況的警員,供稱當晚觀察到姜嘉偉等被告一行 7 人聚集及交談,沒有留意到他們有手持相機,或抄寫筆記的行為,亦不清楚他們之間關係及傾談何事。盤問下,他同意在票控前,警方並沒有作出警告。

兩名被告供稱他們案發當日為網媒「Free HK Media」進行採訪工作,當天曾向警方傳媒聯絡主任登記身份。案發前後,他們正討論採訪工作,而被票控時,亦有向警方表明記者身份。女被告另供稱自己因身體不適,未能離開現場,指曾向警員表明情況。案件 8 月 30 日結案陳詞,各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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