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區議員施駿興否認非禮及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案,周四(23 日)展開第 18 日審訊,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控方指,事主案發時未成年,加上首遭家人以外的人觸摸身體,反應未必如成年人,沒大叫、逃跑屬合理,且她視施為男友,順從對方意願性交非有違常理。
辯方則指,事主稱憂慮區議員身份會「走入社區,走入人群」,報警具逼切性,惟事主對選舉事項漠不關心,質疑情況不合常理。辯方又指,X 作供期間添加、創作情節,案情存在很多「內在不可能性」。官聽畢陳詞,押後案件至 9 月 14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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