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站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11 日)於高院踏入第 133 天審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
針對第三被告吳子樂,控方指閉路電視片段拍到,他的行蹤與涉案 Telegram 群組成員「夠鐘改名」的訊息脗合,認為他就是負責草擬、發布承認責任聲明及帖文的人,參與程度非常高,並有意圖執行串謀計劃,造成人身傷亡。
至於次被告李嘉濱,辯方曾指警員以武力讓他招供,但控方反駁指,李數次與律師會面,均未作出任何投訴,亦拒絕就醫,「佢話佢俾人打,呢個根本係唔成立」。審訊下周一續。
第 134 天審訊|第三被告指遭施暴逼供 控方:供詞只指證他人「要屈,係咪屈埋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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