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 6 月在獄中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他周三(2 日)在高等法院認罪,法官押後判刑。(見另稿)
案情指,黃之鋒與羅冠聰等人在《國安法》生效前已展開「國際線」,要求外國制裁香港、中國政府,方式包括與外國政要見面、發起聯署等。而他們在《國安法》生效後沒改變共同目的(common intention),繼續參與「國際線」。
案情指,羅冠聰離港後,黃之鋒繼續留港,指香港需要有人留守,在本地繼續抗爭、爭取國際社會關注。他又在 Facebook 發帖,稱不會刪除舊帖文、不會放棄政治立場、亦不會放棄打「國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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