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一案,周五(23 日)進入第 7 天審訊。對於《華》人事部曾指鄭拒絕會面,鄭在覆問下供稱,曾約對方見面但不成事,而《華》早已決定不容許她參選記協主席,亦無意與她會面傾談。
鄭又指,《華》在解僱她後亦曾聲稱雙方可調解,但她感覺對方在拖延法律程序展開。鄭完成作供。官押後至 2 月 24 日續審,將處理《華》一方提出的中止聆訊申請。
第 6 日審訊|鄭稱要求48小時內調解因之後提訟 表明非藉訴訟達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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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一案,周五(23 日)進入第 7 天審訊。對於《華》人事部曾指鄭拒絕會面,鄭在覆問下供稱,曾約對方見面但不成事,而《華》早已決定不容許她參選記協主席,亦無意與她會面傾談。
鄭又指,《華》在解僱她後亦曾聲稱雙方可調解,但她感覺對方在拖延法律程序展開。鄭完成作供。官押後至 2 月 24 日續審,將處理《華》一方提出的中止聆訊申請。
第 6 日審訊|鄭稱要求48小時內調解因之後提訟 表明非藉訴訟達和解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一案,周二(23 日)進入第 4 天審訊,鄭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引述《Yahoo 新聞》、《大公報》等報道鄭參選記協執委會,多次提及鄭是《華》的記者,亦談及外界批評記協認受性不足,涉及政治操控等。鄭確認沒事前向公司申請以《華》記者名義參選,亦確認外界對記協有上述批評,但強調指控失實。
辯方另引述鄭的上司在記協換屆選舉前,與鄭的通話內容,指鄭參選應通知公司,亦關注她將成為記協代表人物,會與公司扯上關係。鄭回應指,主席不一定任發言人,當時曾提出可與公司商討是否兼任發言人,否認「刻意隱瞞」參選一事,並強調參加工會是其法定權利。審訊押至明年 1 月 21 日續審。
第三日審訊|鄭供稱記協選舉前遭上司要求退選及退出執委會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一案,周五(19 日)展開第二天聆訊,續處理《華》中止聆訊、將鄭與《華》的談判電郵呈堂等申請。
對於《華》一方指稱鄭提檢控動機不良,代表鄭的資深大狀祁志反駁指,談判時鄭的立場是要求復職、拒絕保密,《華》一方庭上以「敲詐」形容鄭索取 300 萬元賠償,鄭一方亦大可說《華》要求鄭不採取法律行動、要同意保密,一樣是形同「敲詐」。
庭上另透露,雙方談判電郵涉「無損權利」內容。《華》一方指,就是否准呈堂,官應考慮保障被告方得到公平審訊。官押後下周一決定。料鄭嘉如同日將作供。
首天審訊|被告方提中止聆訊、質疑檢控動機不良
2020 年 5 月 6 日,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金鐘海富天橋設「金鐘和你 Lunch 之攞物資」街站,派發口罩等防疫物資。10 名參與者遭票控、當中 6 人已繳罰款 4,000 至 4,500 元,另 4 人否認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案件周三(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時任工會幹事供稱,當年調查發現工友缺乏防疫物資,設站為支援疫情期間無助的工友,另提及早前設觀塘街站時被警方阻撓,稱滋擾民居及可能違例,才選擇人流較少的天橋。控方詢問,事後曾否主動查詢如何避免觸犯限聚令,幹事稱沒有,強調防疫街站獲法例豁免,又反問「點解建制工會擺(防疫街站)就冇問題?」指曾於現場詢問差別對待的原因,但警方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