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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研訊|八旬婦1.2米深泳池溺斃 裁定死於意外 官:案發時救生員人手不符要求

死因研訊|八旬婦1.2米深泳池溺斃 裁定死於意外 官:案發時救生員人手不符要求
2018 年,一名 87 歲老婦在維園 1.2 米深的多用途訓練池被泳客發現遇溺,送院後不治。死因庭周三(23 日)裁定她「死於意外」,裁判官林希維指涉案更分應編配 5 名救生員巡池,最後只得一人於案發時經過池邊,理應人手充足卻無人發現死者遇溺,「講起嚟相當諷刺」。

官亦指出,案發時人手不符專家證人指出每個泳池「兩台兩巡」的基本要求,向康文署作出 6 項建議(見內文),包括加強宣傳單獨游泳的風險、建立並嚴格執行紀律處分制度等。官稱,「希望我哋向事實嗰度行前一大步」,並向家屬致以慰問。

家屬於庭外批評,「康文署一啲紀律性行動都冇,但係救人最緊要係拯救,唔係之後嗰個急救」,指希望失職的救生員受紀律處分。康文署回覆指,會仔細研究判詞及建議,以完善游泳池的管理,又指如有人員涉及不當行為,會進行調查,並按既定機制採取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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