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青年民建聯副主席的元朗區議員施駿興,被指於 2008 年在公園非禮 11 歲女童,又於 3 年後與 13 歲的她性交。施否認非禮及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周二(16 日)在區院進入第二日審訊。
事主續作供,指中二時與施首次性交,其後每月仍有約 1 至 3 次,施及後提出分手。她前年留意到被告參選區議員,勾起記憶,認為作為區議員是「唔應該有違背道德嘅事」,因「唔想有其他人受害」,且當時自覺可成熟處理事件,最後決定報警。
辯方盤問時引事主 2012 年在 Facebook 的「反國教」聯署、其男友在 2019 年的反修例帖文,質疑事主是因反對被告的政治立場而報案。事主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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