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周六(4 日)公布,將於 5 月上旬舉行業戶簡介會,又指收到居民反映,不希望舉行簡介會的時間,與上樓執拾或聽證會相撞,具體詳情稍後另作公布。
有份發起召開業主大會聯署的居民 Tony(化名)受訪指,「我哋唔係要簡介會,我哋係要業主大會」,認為簡介會只屬單向溝通,惟居民希望能「傾清楚諗住點樣」﹐又指已集齊 5% 業主簽名,滿足要求管委會召開業主大會的法例要求。《法庭線》正向合安查詢。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周六(4 日)公布,將於 5 月上旬舉行業戶簡介會,又指收到居民反映,不希望舉行簡介會的時間,與上樓執拾或聽證會相撞,具體詳情稍後另作公布。
有份發起召開業主大會聯署的居民 Tony(化名)受訪指,「我哋唔係要簡介會,我哋係要業主大會」,認為簡介會只屬單向溝通,惟居民希望能「傾清楚諗住點樣」﹐又指已集齊 5% 業主簽名,滿足要求管委會召開業主大會的法例要求。《法庭線》正向合安查詢。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2 日)第八日進行,亦是第一輪的最後一日。 居民歐陽小姐完場後提及,她在業主大會選擇費用最低的大維修投標商,但最後是費用最高的中標,而過往亦有街坊要求父母投授權票。她又稱對之前跟進不足感內疚,指現了解細節,「就係呢啲唔同大大小小隱患,導致到呢場火災發生」。
另一已完成作證的居民指,之前未曾出席業主大會,現明白如不理事情,有人會「利用大家呢可能啲懶呀,唔理呢件事嘅心態」,蠶食居民的權利。他亦呼籲,「希望一啲話到事嘅人,一啲可能需要承擔返責任嘅人,唔好再喺後面喇,勇敢少少⋯⋯企返出嚟,幫大家還返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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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宏福苑法團管理人近 3 個月的合安,周四(26 日)表示,預計最快於 4 月中下旬安排簡介會,詳細交代各項工作進度。至於有居民要求召開業主大會,合安指會按照條例規定處理,正尋求法律意見。
合安又指,正梳理大維修基金退款結餘,會按業主供款情況,研究適時退款予業主。就個別業主曾繳付裝修按金及儲物室按金,合安會安排將全數退回。
成為宏福苑法團管理人逾兩個月的「合安」,上周五(20 日)在網上平台公布 5 項工作進度,包括從前任管理公司「置邦」接收首輪文件及資料;已提取扣除行政費後逾 3,100 萬元的大維修工程履約保證金,現存放於業主立案法團銀行賬戶;向中電爭取豁免電費;以及委聘合資格承辦商到宏志閣視察,評估公共設施現況以制定修葺範圍,整理資料後將向居民公布詳情。
「合安」又指,有出席聽證會了解最新進展。至於居民早前發起聯署,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合安」則沒在工作進度提及。
宏福苑大火後,有業主發起聯署致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首次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據悉截至周一(16 日)中午,已有逾 430 人參與,佔總人數逾兩成。業主指已透過電郵將公開信發送予特首辦,盼獲回覆。
特首辦人員周一下午口頭回覆《法庭線》指,已將記者的查詢轉介予民政事務總署處理。民政總署則指,召開業主大會事宜,將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
「合安」周二回覆指,正積極了解情況作出跟進,並會適時向業主交代情況。
宏福苑大火至今近 4 個月,但大維修善後等屋苑管理問題懸而未決,有業主昨晚發起聯署致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列出善款安排、大維修剩餘款項等 7 項事務,指居民有「重大疑慮」急需處理。大火至今,業主首次聯署提出此要求。
公開信指,由於屋苑事務有大量關鍵細節未能釐清,「導致居民對屋苑管理及決策過程產生深切疑問」,認為唯有透過正式業主大會,「讓每位居民有機會直接提問並即時獲得清晰解答,方能真正消除疑慮、凝聚共識」(議程及公開信全文見文末)。
據悉,截至周日(15 日)晚上,聯署發起大約一天已有逾 370 人參與,包括業主本人及罹難者的遺產管理人。有發起聯署的業主指,已將公開信透過電郵發送至特首辦,盼獲回覆。
土地審裁處本月初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並委任華懋旗下「合安」為管理人。大火發生至今將近兩個月,據悉有居民本周去信民青局局長麥美娟,促請盡快追討大維修工程的 3,100 萬元履約保證金,以及安排業主大會。
民青局回覆《法庭線》指,「合安」正與前管理公司交接,亦聯絡前管委會主席,掌握工程合約、履約保證金及各類保險等資料,會聘請專業人士詳細分析,釐清法律問題,而「合安」短期內會設立網上平台,與居民保持溝通聯絡。
據大維修合約,承辦商「宏業」須向註冊保險公司或銀行購買工程合約總額 10% 的履約保證金(Surety Bond)。一般而言,若有工程違約,法團可向擔保方追討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