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等 4 人,涉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秘密「賣殼」協議,被指串謀欺詐聯交所及該公司。其中一名馬姓被告早前缺席聆訊被頒拘捕令,其餘 3 人續受審。法官練錦鴻經審訊後,周一(9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 3 人全數罪成,押後 2025 年 1 月 8 日判刑。
詹培忠一方指,不會作任何求情。官在判詞指,詹培忠籌劃賣殼,其子利用職務之便、瞞股東推賣殼;從與馬氏一方商討計劃及採用手法,清楚表現各同謀者皆視涉事上市公司為「私產」,可以私相授受、私人圖利,行為明顯不誠實。而詹氏父子並非財經新手,又以隱名手法行事,更顯示詹氏也知行徑不誠實。
官又批評,同謀者私相授受,受害者除了涉事上市公司,亦有公司小股東,令他們的私人投資變他人生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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