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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工程分判商「協興隆」認6罪罰款42萬元   官指目測檢查屬行業陋習

Mirror演唱會事故|工程分判商「協興隆」認6罪罰款42萬元   官指目測檢查屬行業陋習

本地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的紅館演唱會發生事故,繼舞蹈員承辦商「舞館」、演唱會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早前認罪罰款,負責安排 LED 顯示屏的工程分判商「協興隆」,周三( 17 日)亦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 6 項傳票控罪,罰款 42 萬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缺乏充足安全意識,對傷者致以深切歉意,又指被告只是按藝能的指示,向內地生產商訂購墮下的懸吊系統,僅「中間人」,但明白目測檢查確有不足,現已加入更多專業人士,「希望引入專業作業模式,帶領業界喺不幸中繼續出發」。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指,「協興隆」有份安裝裝置、責無旁貸,而目測檢查為「行業一貫陋習 … 以往冇發生任何事情,唔代表唔會發生」,結果導致其中一名舞者嚴重受傷,並強調舞台裝置複雜,需專業人士監督,「唔能夠靠過往經驗判斷係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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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3公司被票控無確保屏幕安全等15罪 案件押後5.25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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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男團 MIRROR 紅館演唱會 2022 年 7 月發生事故,警方早前拘捕 5 人,並控告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 3 職員串謀欺詐,准保釋侯訊。至今年 1 月,勞工處向「藝能」、「協興隆」及「舞館」3 間公司,控以「沒有確保 LED 顯示屏安全」、「未有為僱員購買保險」等 15 項傳票罪,周一(2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申請將 15 項控罪合併,獲暫委裁判官沈智輝批准,另下令把本案押後至 5 月 25 日,以待辯方檢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庭上所見,「藝能」及「舞館」有派代表應訊,「協興隆」沒有派員出席,僅由律師代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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