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的紅館演唱會發生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舞台工程分判商之一「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承認「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等 6 項傳票控罪,罰款 42 萬元,另被兩名受傷的舞蹈員入稟追討賠償。
「協興隆」早前被一間舞台設備公司入稟呈請清盤,周三(10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協興隆」沒有代表出庭,聆案官在無人反對下頒令「協興隆」清盤。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的紅館演唱會發生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舞台工程分判商之一「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承認「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等 6 項傳票控罪,罰款 42 萬元,另被兩名受傷的舞蹈員入稟追討賠償。
「協興隆」早前被一間舞台設備公司入稟呈請清盤,周三(10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協興隆」沒有代表出庭,聆案官在無人反對下頒令「協興隆」清盤。
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的紅館演唱會發生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舞台工程分判商之一「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事後承認「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等 6 項傳票控罪,罰款 42 萬元。「協興隆」早前被入稟呈請清盤,周三(23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
呈請方申請撤回申請,「協興隆」一方亦指,收到清盤通知後,很快已經償付款項。聆案官梁文亮批准撤回清盤呈請。「協興隆」一方與呈請方爭議訟費,官一度斥呈請方沒準備相關文件,最終下令「協興隆」向呈請方支付 2 萬元訟費。
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的紅館演唱會發生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舞台工程分判商之一「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事後承認「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等 6 項傳票控罪,罰款 42 萬元。「協興隆」上周五(14 日)被入稟高等法院呈請清盤,債權人為「佛山市鉅能舞台設備有限公司」。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於 4 月 23 日聆訊。
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的紅館演唱會發生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2 男 1 女被指虛報屏幕等設備的重量,3 人否認一項串謀欺詐罪,以及屬於交替控罪的欺詐罪受審,案件周四(24 日)於區院進入第 7 天審訊。
屏幕分判商 ITP 的項目經理在盤問下確認,事故中墮下的屏幕,在前一天有傾斜問題,由於不涉及屏幕技術,他交由「協興隆」跟進,對方的員工曾經爬上頂部檢查連接屏幕金屬架的鋼索位置。辯方關注是否有人建議若屏幕不安全,「應該攞返落嚟」?證人表示沒有。
審訊周五續,料傳召康文署外聘的工程顧問輝固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職員作供。
本地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的紅館演唱會發生事故,繼舞蹈員承辦商「舞館」、演唱會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早前認罪罰款,負責安排 LED 顯示屏的工程分判商「協興隆」,周三( 17 日)亦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 6 項傳票控罪,罰款 42 萬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缺乏充足安全意識,對傷者致以深切歉意,又指被告只是按藝能的指示,向內地生產商訂購墮下的懸吊系統,僅「中間人」,但明白目測檢查確有不足,現已加入更多專業人士,「希望引入專業作業模式,帶領業界喺不幸中繼續出發」。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指,「協興隆」有份安裝裝置、責無旁貸,而目測檢查為「行業一貫陋習 … 以往冇發生任何事情,唔代表唔會發生」,結果導致其中一名舞者嚴重受傷,並強調舞台裝置複雜,需專業人士監督,「唔能夠靠過往經驗判斷係咪安全」。
本地男團 MIRROR 紅館演唱會 2022 年 7 月發生事故,警方早前拘捕 5 人,並控告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 3 職員串謀欺詐,准保釋侯訊。至今年 1 月,勞工處向「藝能」、「協興隆」及「舞館」3 間公司,控以「沒有確保 LED 顯示屏安全」、「未有為僱員購買保險」等 15 項傳票罪,周一(2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申請將 15 項控罪合併,獲暫委裁判官沈智輝批准,另下令把本案押後至 5 月 25 日,以待辯方檢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庭上所見,「藝能」及「舞館」有派代表應訊,「協興隆」沒有派員出席,僅由律師代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