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婦涉叫女兒觀看自己與夫性交、協助丈夫性侵女兒 認罪判囚3年 官斥匪夷所思

中年婦涉叫女兒觀看自己與夫性交、協助丈夫性侵女兒 認罪判囚3年 官斥匪夷所思
一名 42 歲女子於 2017 年至 2019 年間,涉要求案發時約 11 至 13 歲的兩名女兒,觀看她與第二任丈夫性交,聲稱要教二人性教育,又要求丈夫吻女兒私處,稱從網上得悉此舉可令女兒聽話及身體健康。她在警誡下稱自己迷信,早前承認「協助和教唆猥褻侵犯另一人」等共 4 罪,法官張慧玲周三(15 日)於高等法院判被告監禁 3 年。

法官指案情匪夷所思,「自己同老公性行為俾啲女睇,為佢哋身體好?性教育?」又斥責她為人母親,不但沒有保護女兒,更協助性侵,女兒因而𠝹手自殘。法官又批評她沒有親自向女兒道歉,僅透過律師於庭上致歉,反問「你叫個女睇報紙?」 法官著她「好自為之,盡自己本分」,與女兒建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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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單程證男涉中港多次強姦及非禮約13歲繼女 否認8罪受審

47歲單程證男涉中港多次強姦及非禮約13歲繼女 否認8罪受審
47 歲持單程證內地男被指於 2018 年至 2019 年期間,分別於雲南寓所及繼女的葵涌寓所,兩度強姦當時 13 至 14 歲的繼女,以及強迫她為自己口交等,他被控強姦及非禮等共 8 罪。案件周一(6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開審陳詞指,事主與家人到雲南探望被告時,被告曾在駕駛電單車期間,伸手觸摸事主私處,又在雲南寓所及事主在葵涌的寓所兩度強姦繼女,強迫事主為他口交及手淫等。而事主在錄影會面形容,當被告觸摸其私處時,她曾叫「唔好再整我」,但不獲理會。案件周二(7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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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四度性騷擾兼職導師 補習社男東主罪名不成立 官指行為可能出於安慰

涉四度性騷擾兼職導師 補習社男東主罪名不成立 官指行為可能出於安慰
45 歲補習社男東主被指於 2021 年 6 月至 7 月,在補習社內非禮一名女員工,被控 4 項非禮罪及 3 項普通襲擊交替控罪。他否認所有控罪,周一(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被告聞裁決後向法庭兩度鞠躬,並當場獲釋。

暫委裁判官陳安婷裁決時指,控罪僅倚靠事主的證供,無他人直接目擊。事主供稱被告聞其頭髮稱「點解你頭髮咁香嘅」,而被告辯稱經過時「不小心聞到」,裁判官認為,評論他人體味不一定具性騷擾意圖。

至於事主曾因 DSE 成績不理想在被告面前哭一事,裁判官認為,被告辯稱拍其膊頭作安慰並非不可能,另提及雖然大腿是女性的敏感部位,但被告拍事主大腿也可能是安慰的行動,故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推斷被告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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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非禮6歲同母異父胞妹 19歲男認罪判囚2年3月

被指非禮6歲同母異父胞妹 19歲男認罪判囚2年3月
案發時 19 歲男子被指在 2020 年 7 至 8 月,三度非禮當時 6 歲的同母異父胞妹,包括以手、陽具磨擦她下體,其後付她 10 至 20 元要求保密,又稱會娶她為妻。男子 2022 年 12 月承認 3 項非禮罪,周三(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被判囚 2 年 3 個月。

法官張潔宜指,報告提及被告曾遭高年級同學非禮,致其心理有所扭曲,性欲起時認為比他年幼的胞妹是容易下手對象。而被告在 2016 年,曾非禮另一同母異父胞妹。本案判刑雖不會考慮該次事件,惟本案事主創傷報告顯示,她事發後會發惡夢、不想再見到被告,既怕胞兄利用她,又怕失信於胞兄。考慮二人年紀差距 12 年、被告行為涉違誠信等,遂處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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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案服刑期間非禮女囚友罪成、加監3個月 「佔旺女村長」畢慧芬上訴被駁回

暴動案服刑期間非禮女囚友罪成、加監3個月 「佔旺女村長」畢慧芬上訴被駁回
正就 2019 年 8 月機場暴動案服刑的「佔旺女村長」畢慧芬,被指 2021 年 2 月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親吻 17 歲女囚友,又用手觸碰對方下體,早前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判監 3 個月,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畢慧芬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法官邱智立周一(16 日)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畢慧芬質疑事主誣告她,而且刑罰過重。但法官指原審裁判官經分析後,才信納事主誠實可靠,並接納其證供,又指本案有足夠證據,證明畢觸犯兩項非禮罪,而裁判官的分析和結論完全沒有錯,刑期亦非明顯地過重,沒有犯原則上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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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3度非禮未成年孫女罪成囚40月 官斥「為老不尊,行為令人髮指」

祖父3度非禮未成年孫女罪成囚40月 官斥「為老不尊,行為令人髮指」
八旬男子被指自 2013 起,替居內地兒子、兒媳在港照顧 4 歲孫女,6 年間趁其妻子外出時 3 度非禮孫女,包括伸手撫她胸部及外陰,又逼她舌吻,直至事主 10 歲。男保安經審訊後被裁定 3 項猥褻侵犯罪成,周四(1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0 個月。

法官王詩麗指,本案案情嚴重,事主父母居於內地,被告身為祖父,理應照顧年幼孫女,卻趁她父母不在身邊,濫用事主對他的信任,而二人年紀相差 68 年,其中兩控罪在兩周內發生,斥他「食髓知味,再度犯案」。法官又指,部分非禮行為長達 1 小時,被告堅持否認犯案、毫無悔意,批他「為老不尊,行為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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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社男東主涉4度非禮女員工 事主稱被緊抱、摸大腿等 問「點解你頭髮咁香」

補習社男東主涉4度非禮女員工 事主稱被緊抱、摸大腿等 問「點解你頭髮咁香」
45 歲補習社男東主被指於 2021 年 6 月至 7 月期間,在紅磡補習社內非禮一名女員工,被控 4 項非禮罪及 3 項普通襲擊交替控罪。男東主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周四(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事主供稱在上班期間,被告曾摸其手背,又聞其頭髮稱「點解你頭髮咁香嘅?」及後事主因文憑試成績不理想而感情緒低落,遭被告緊抱、聞頭髮,之後又將手放在事主的大腿內側,「笑笑口」著事主不要感到失望,至有人走近才縮手。事主在同事建議下將事件告知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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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前高層陳奮被控企圖強姦獲撤控 法官指自招嫌疑拒批訟費 判詞披露案中細節

恒大前高層陳奮被控企圖強姦獲撤控 法官指自招嫌疑拒批訟費 判詞披露案中細節
中國恒大前香港副總經理陳奮,被控於 2021 年 3 月 2 日灣仔高官飯局當晚,在另一地點涉嫌企圖強姦女子。控方早前指事主情緒受嚴重困擾、無能力作供,不提證供起訴。陳奮提出訟費申請,高院法官張慧玲周三(14 日)頒下判詞拒絕。

判詞首度披露案件細節,控方指事主供稱陳涉在她酒醉時企圖強姦,而當晚陳送事主回家,曾在其家中逗留 30 分鐘;事主有傷勢、胸圍上有陳的西裝纖維,而陳的衣衫事前妥善收於褲內,離開事主家時「下擺拉出散開,部分鈕扣解開」。不過,辯方認為除事主證供外,其餘證據均不充分,最多只可推論二人有接觸。

判詞亦披露事主曾在初級偵訊作供、接受辯方盤問,其後精神上不能、亦拒絕作供。法官指出,「控方在無奈情況下才不提出證據指控被告人」,而法庭完全認同控方陳詞論據,認為被告確有自招嫌疑,因此行使酌情權拒批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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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裸照威脅 15 歲女友當「性奴」 逼舔腳、口交 男子認刑恐、猥褻等罪囚 30 個月

以裸照威脅 15 歲女友當「性奴」 逼舔腳、口交 男子認刑恐、猥褻等罪囚 30 個月
23 歲男子被指 2019 年 6 月,經手機遊戲認識當時 15 歲少女並交往,分手後拒絕刪去少女傳給他的裸照,先後勒索她 9,000 元至 1.5 萬元,威脅須每月性交、當他的性奴,又強逼少女口交,否則公開照片。被告承認刑事恐嚇、猥褻侵犯、勒索等 5 罪,周四(12 月 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0 個月。

暫委法官勞潔儀判刑時指,被告向 X 提出的要求逐次遞增,在精心計劃下「佔便宜」、「嚴重羞辱」案發時年僅 15 歲的事主。法官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在侵犯事主的過程中得到性滿足和征服感,認為案情嚴重,需要判處阻嚇性刑罰,將部分刑期分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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