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歲男學生被指 2023 年 9 月至 10 月,在中環摩天輪、香港大會堂、長洲等地方九度非禮 14 歲女童,據悉案發時兩人為情侶關係。男生被起訴 9 項猥褻侵犯罪,周二(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男學生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4 月 1 日再訊,以候索取文件,期間男學生續准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證人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17 歲男學生被指 2023 年 9 月至 10 月,在中環摩天輪、香港大會堂、長洲等地方九度非禮 14 歲女童,據悉案發時兩人為情侶關係。男生被起訴 9 項猥褻侵犯罪,周二(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男學生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4 月 1 日再訊,以候索取文件,期間男學生續准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證人等。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時任部門主管兼總經理,被控 2023 年在中環的行人天橋、隧道等三度非禮,以及在辦公室兩度襲擊韓裔女下屬,周一(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所有控罪受審。
女下屬供稱在 3 次非禮事件中,她遭被告「督」或握住臀部,自己完全沒同意,亦感到非常驚訝和超現實。至第三次事件,她曾口頭要求被告「don’t touch me」,又稱後悔當時沒再大聲一點。
至於兩次襲擊,女下屬稱其中一次被告指示她坐在其身旁,摸腰掃手後用手夾住她的臉,又指被告的眼神似是覺得她可愛,「即係見到可愛小朋友而做呢個夾臉嘅動作」。案件周二續。
35 歲俄羅斯籍男子被指 2024 年 10 月在尖沙咀街頭非禮女子,被起訴一項猥褻侵犯罪。他周一(2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控罪,庭上稱「This is false, and I plead not guilty」,排期 2 月 21 日以英文審訊,期間准以港幣一萬元保釋。
他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庭上稱已向法庭遞交要求中止審訊的聯署,又稱自己案發時是被人推倒、沒有違法,被裁判官打斷指留待審訊時再提辯方案情。報道指,被告為俄羅斯反對派政治人物,曾獲提名參選莫斯科市長。
另據歐洲人權法院判詞,他曾參加組織「開放俄羅斯」(Open Russia)的集會,被當局罰款 5,000 俄羅斯盧布;歐洲人權法院裁定他申索得直,下令俄羅斯政府原額賠償。
報稱公務員的 38 歲男子,被指 2023 至 2024 年間,在元朗警署和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非禮兩人及襲擊一人,被起訴猥褻侵犯、普通襲擊等 3 罪。他上周五(3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法庭排期 4 月 3 日開審,料審期 3 天。
控方指會有閉路電視片段,並會傳召 8 名證人,並申請 3 事主在屏風後作供,辯方不反對。辯方則指除被告外,料有兩名辯方證人。候審期間,被告續准以 1.5 萬元保釋。
警方周四(9 日)回覆《法庭線》指,該名男子為前警務人員,已經離職,又指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 2024 年 7 月至 11 月,兩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一名女子,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周五(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罪書上他未有申報職業,案件由港島總區總部負責。
周毅剛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屈麗雯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2025 年 2 月 4 日再訊,以候提供法律意見及索取控方文件,期間周准以 5,000 元保釋,條件指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控方另提及若本案審訊,會申請事主以視像形式作供。
警方表示,周隸屬支援科,他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現年 23 歲女子指自 10 歲起,多次在家中遭父親強姦及非禮。其現年 60 歲的父親否認強姦、亂倫等共 10 罪,被陪審團裁定全部罪成。法官郭啟安周一(21 日)在高等法院判被告監禁 17 年。
法官直斥被告行為禽獸不如、泯滅天良,而本案情節令人髮指,指他為滿足一己私慾,性侵女兒,情節亦一次比一次嚴重,只當女兒是發洩性慾的工具,以彌補與妻子婚姻不美滿的缺陷,摧毀女兒的一生。
官又指,被告在求情信中仍「厚顏無恥」地自言對家庭付出一生,對妻兒離去感難過,希望輕判。官直言被告沒有反省,不理解正是自己一手摧毀家庭,眾叛親離實屬咎由自取。
51 歲男牧師被指在 2020 至 2021 年,性侵 6 名經「兒童之家」、工作及教會認識的青少年,手法包括要求事主服用聲稱是「補健品」、實際為安眠藥的藥物,再趁他們睡著後侵犯,部分人遭口交、指插肛門及被拍下過程,其中一事主中途醒來揭發,警方其後查出其他受害人。
男牧師周四(17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 24 項性罪行,被判囚 6 年半。法官胡雅文指,有 5 名事主來自破碎家庭,部分人形容被告如同父親,是他們經歷許多之後第一個信賴的人,而他們在知悉案件後無法再信賴他人、有創傷後遺症,當中一人看過影片後崩潰。法官批評,被告與年輕事主成為朋友、以牧師身分等取得信任後犯案,如同捕獵,涉及誘姦,屬加刑因素。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表示,插入式性侵犯對受害人造成的影響深遠,而在目前法例上,僅能以「非禮」來指控,顯然無法反映事件的嚴重性,促盡快推動法律改革,以更全面地保護受害人。
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 2022 年 6 月在同僚飯局上非禮女下屬、7 月飯局醉酒後襲擊下屬一案, 周四(10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1 日審訊。庭上播放陸振中的錄影會面片段,陸就非禮指控稱「呢個完全係誣告,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無呢件事情,絕對絕對係誣告」。
陸另稱襲擊指控屬「設局嘅陷害」,指女事主和另外兩名督察在當晚飯局,向他表示知悉總區正調查沙頭角違紀情況,擔心會查至他們頭上,要求陸協助「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陸要求三人走,但他們不從,混亂間自己被抓傷。
控方傳畢所有證人,法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12 月續審,辯方透露將傳召骨科醫生及跌打醫師等證人作供。
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 2022 年 6 月在同僚飯局上非禮女下屬、7 月飯局醉酒後襲擊下屬一案, 周三(9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0 日審訊。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徐嘉穎就早前供稱,在女廁內得悉性侵傳聞一事補充細節。
她周三在辯方盤問下指,當時聽到同袍說「沙頭角有個幫辦俾人搞喎好似」,令她聯想到調查陸振中涉襲擊下屬案時,事主 X 情緒激動,與襲擊案不成正比。辯方質疑「搞」可有多重意思,例如涉及權鬥,當事人亦可以是男子。徐稱當時在女廁聽到傳聞,故第一反應認為涉及女性,亦不覺得 X 「有輩份俾人搞」。
徐又指,向 X 問及傳聞時,X 答「我個身污糟晒」,徐認為明顯涉性侵。她問對方是否同事,X 沒正面回應,徐再問及階級,X 以手指指向天。徐稱當時意會到是指上級,追問 X 非禮者是否陸振中。X 點頭、崩潰「喺度喊,喊喊下又呆咗,跟住又喊返」。
城大博士生承認於今年 6 月在校內向女子潑混有精液的液體,本周被判罰款 5,000 元。名為「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的 Instagram 帳戶周五(27 日),發布據稱是案中事主的公開信,指對判罰「真心感到非常失望和憤怒」,形容是「輕描淡寫的處罰」。
事主認為刑罰既沒考慮受害人權益和需求,亦沒就嚴重後果作出真正懲罰,促請律政司提出上訴。關注組亦指錄逾 170 人有類近投訴,大部分共通點是針對受害人私密部位,特別是臀部位置潑射不明液體,造成侮辱感、無助感、污穢感等,不亞於其他猥褻侵犯。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指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由和其他相關資料,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