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醫療助理涉 2026 年 1 月,在律敦治醫院病房內非禮女同事。案件周五(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4 月 30 日,以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高偉雄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4,500 元、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的條件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5 歲醫療助理涉 2026 年 1 月,在律敦治醫院病房內非禮女同事。案件周五(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4 月 30 日,以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高偉雄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4,500 元、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的條件保釋。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 2024 年 7 月至 11 月,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一名女子,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周二(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裁判官何慧嫻將案件排期 3 月 16 日開審,預留 7 天審期。辯方透露擬反對部分 WhatsApp 訊息呈堂。
38 歲男前年與兩名 15 歲少年合共 9 度肛交,其中一人更遭被告以狗圈繫頸拖行、鞭打、迫飲尿等方式虐待,被控「向 16 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猥褻侵犯」等 17 罪。被告周三(3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法官潘兆童押後至明年 2 月 4 日判刑,等候被告的精神科及心理報告。庭上透露,被告有逾 10 項風化案底。
60 歲在內地工作的男子,被指在疫情通關後返港,非禮 10 歲女兒,案件周三(19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控方讀出保母、學校社工等供詞,又讀出精神科醫生報告,指事主沒精神病徵狀。
法官關注,事主供詞前後不一,其錄影會面內容,亦與保母供詞「都有幾多嘢唔同」,或會影響事主可信性,著控方解釋。官押下周二(25 日)裁定案件是否表證成立。
法律101|何謂「表證成立」?
57 歲男高級警務督察涉嫌今年 2 月在紅磡警署內,非禮及襲擊女下屬,被控普通襲擊及非禮兩罪。他否認全部控罪,周五(14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 9 周及罰款 6,000 元,被告申保釋候上訴獲批。
裁判官指,被告在錄影會面解釋兩人伸出雙手、凌空相對是「數白欖」般點算文件,他在庭上卻供稱是向事主示範案件如何分類。官認為被告明顯在作供時「臨時加插」內容,前言不對後語,說法「完全不合常理」。
辯方求情指被告加入警隊 37 年,是盡忠職守的好上司,原定 3 年後退休,因本案失去心愛工作及長俸,已得到嚴重教訓。官指,沒懷疑被告在警隊有良好表現,但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案情涉上司侵犯下屬須加刑。
第四日審訊|控:被告說法有出入 辯:事主敏感易哭或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