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5 日)於高院踏入第 10 天審訊。
控方傳召負責跟蹤次被告李嘉濱和第五被告楊怡斯的 4 名監視警員。其中李被目睹購買角鐵、膠片等物;楊則被目睹購買假髮、V 煞面具、化妝品等。辯方盤問時質疑街上人流多、光線不足,令警員難以辨認、認錯人,警員均否認。
楊怡斯的代表大狀盤問下,警員稱今年看到涉案 CCTV 截圖,隨即可以回憶 2020 年 3 月跟蹤的過程,相信截圖中人為楊。審訊周五續。
第九天審訊|被告涉策劃將軍澳放炸彈 監視警員稱跟蹤次被告 指曾向尚德邨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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