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五(10 日)踏入第十日,傳召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作證。早前證供提及,物管職員替宏業為消防水缸放水,並在不知影響警鐘的情況下關上總電掣。姜世明指,由非持牌人士關消防總掣屬違法,同意屬「低級錯誤」、嚴重疏忽。至於宏業維修食水缸時,安排以消防水缸作替代,姜亦指做法不合規。
至於宏福苑其中一個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受宏業委托向處方提交共 85 份「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申請關閉系統長達半年。姜確認,如關閉時間超於一年,才會作出勸喻,不會檢控,又認為維修消防水缸耗時可達 7 至 8 個月,所以對延期申請不覺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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