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9 月,34 歲男警被指休班時在葵涌葵馥苑紀律部隊宿舍一個單位內,非禮 7 歲女童。該男警被控一項非禮罪,周二(1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否認控罪,控方指將傳召事主作供;辯方則指須傳召證物警員,因被告聲稱取回電話時的狀態不同。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9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屆時排期審訊,以待安排合適法庭讓事主以視像作供。被告續准保釋候訊,條件包括須搬離涉案宿舍、妻子人事擔保、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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