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二(5 日)在區院展開第 23 天審訊。林開始作供,稱當日在灣仔時獲區議員黃偉賢告知,元朗「鄉頭吹大雞」,他晚上到美孚站觀察,其後看到廚師受襲片段「覺得出事啦」,在與黃通話時再獲告知涉黑社會背景人士,他覆黃稱會入元朗(時序表見內文)。
林確認,當晚曾在 Facebook 發出 3 則帖文,稱「嘗試敲警號」,提醒市民有安全風險。他同意,入元朗是想用立法會議員身分「畀壓力警方做嘢」,但否認與元朗警民關係組警長通話時,提及不需警方保護等內容。
案件周三續審,林將繼續作供,料將供述抵達元朗站後的情況。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