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爆發警民衝突,示威者杜啟華被指咬斷警長手指等,在刑事案中就襲警、傷人等 4 罪,被判囚 5 年半。在衝突中被杜用雨傘擊打導致手指骨折的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循民事向杜索償。
區域法院法官羅麗萍周一(6 日)頒判詞指,杜啟華欲呈案發片段,以證明沒接觸梁,惟此片段已在刑事案獲充分考慮,屬「已裁定事實」,指杜濫用司法程序。就杜稱,梁沒使用合適防護裝備致受傷,官斥他顛倒是非、諉過於人,裁定杜須向梁賠償逾 15 萬元。
杜啟華在判決後表示,「19 年到 25 年,悠長嘅法律爭議嘅旅途,終於告一段落,幾好吖」。他指,現時經濟狀況「幾麻麻」,但會盡量履行應有法律責任,「繼續守法啦,希望未來有機會讀返法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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