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四輪宏福苑聽證會整合 揭承建商疑施工不當、居民投訴無門、部門權責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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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鐘及喉轆為何失效?

大火當日,多名居民稱沒聽到警鐘響。有人打破扲手仍未能啟動警鐘;有人開喉卻無水或水量僅夠洗手。管理公司置邦工程主任林文欣最終只能啟動宏新閣、宏仁閣警鐘。

證供顯示,宏福苑食水缸內配件生鏽,水質欠佳,承建商宏業提出維修食水缸,因以消防缸作臨時食水缸,須先維修消防缸,鋪上無毒磚料。2024 年 11 月的工程會議上,有街坊提議其他做法,但宏業堅持先維修消防缸。

置邦文員駱倩盈高級管理員黃百盛應宏業要求,安排工人為消防水缸放水。電工羅國瑞指,知悉持消防牌才可處理,惟因「張單出咗,驚有處分」,於 2025 年 7 月及 8 月按指令放水,並關掉 8 座消防總掣,令喉轆失效,當時不知道會影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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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失效長達半年?

根據規例,所有建築物內的消防裝置及設備,須每年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至少檢查一次。

「宏泰消防」為宏福苑進行年檢,員工到場執修時,先後發現消防缸沒水、總掣被關。

董事鍾傑文曾通知管理公司,獲悉另一消防承辦商已就維修水缸「掛牌」,即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hutdown Notice – SDN)。鍾指沒親自通知消防處,因非由他關總掣、不知工程細節,且按行規「唔好教人做嘢」,指自己通知管理處「已經多事咗」。

他口中的「另一消防承辦商」為「中華發展」。置邦文員駱倩盈指,當時知道消防栓、喉轆系統長期關閉,曾存檔「中華發展」發出的 SDN,但對文件不熟悉,又指工程由顧問鴻毅監督,宏業亦有安全主任,故她不會過問。

「中華發展」董事梁秉基確認,自 2025 年 4 月 7 日起為 8 座大廈共申請 85 份 SDN,每幢大廈均多次申請延期,及至起火時,消防栓及喉轆系統已關閉約 7 個月。

梁秉基指,「中華發展」僅按宏業的指示入紙「掛牌」,承認從未派員到場視察,濫用消防處對承辦商的信任,對警報失效有責任。

至於水缸工程為何耗時逾半年、宏業為何申請長期關閉消防系統,因宏業董事侯華健、何建業拒絕出席聽證會,未在會上探討。

消防為何會批准?

按消防處規定,若消防裝置須通宵或超過 24 小時關閉,消防承辦商須向處方提交 SDN,每次關閉不應超過 14 天,延長需另申請。

助理處長姜世明指,根據以往機制,不論承辦商提供多少份 SDN,只要關閉時間不超過一年,處方一般不會跟進;超過一年亦只會勸喻,不會檢控。他又確認,即使 SDN「一張駁一張」,承辦商亦毋須解釋,因處方關注的是有否承辦商跟進。

針對宏福苑,他確認消防系統關閉期間,處方未有派員跟進,稱因承辦商每次申請延期,大廈均知情。而他認為水缸維修工程可達 7 至 8 個月,對延期申請不覺有異。

他又提到,處方收到宏福苑首張 SDN 後,曾派員到場視察救火部署,當時沒檢查警鐘、水缸及喉轆系統。自宏福苑展開大維修以來,處方共 26 次到訪,包括處理火險投訴等,當中僅一次屬主動視察,巡查緊急車輛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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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吸煙誰監管?

大火揭露居民就大維修問題多次投訴不果,監管疑出現漏洞,其中一個問題是工地吸煙。

政府調查發現,宏昌閣 104 室及 105 室外的光井表層瓦礫發現大量燒焦紙箱殘骸、垃圾及煙頭,最有可能是有人吸煙,煙頭燒着紙箱。

從搭棚起,居民已看到光井佈滿建築廢料,亦見過工人在棚上吸煙。有居民向管理處投訴,最後僅見石凳旁多了一個桶,讓工人棄置煙頭。

管理員黃百盛指,工人由宏業管理,吸煙問題應由宏業跟進;物業主任鄭芷盈亦指,曾向宏業反映,「我只可以話我哋控制唔到宏業啲工人,我哋又冇權去炒佢哋。」

管理處跟進不果,法團時任主席徐滿柑曾在會議上,督促工程顧問鴻毅監察宏業;又向宏業暫停付款,要求宏業改善。他指,宏業稱已訓示工人,發現工人吸煙會列入黑名單,不得再於宏福苑工作,但問題仍沒改善。

勞工處接獲居民投訴後,先後 17 次派員巡查,結果均指投訴不成立。職業安全主任林秀青指,工地吸煙本身不違法,須目睹工人吸煙,且附近有易燃品才可舉證,但都有書面提醒宏業注意吸煙情況。勞工處亦有將投訴轉介消防處跟進。

消防處則指吸煙問題不屬其職權範圍。不過,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前局長賀俊維均供稱,2024 年 10 月接獲居民投訴後,曾致電管理處要求加強巡查及提供防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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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泡膠封窗有否規管?

大維修的打鑿工程於 2024 年下旬展開,宏業在前法團主席鄧國權同意下,使用發泡膠封窗作保護,居民從此不見天日、飽受困擾。有居民憶述,宏業代表曾稱完成打鑿後會移走發泡膠,但至大火當日,不少窗戶上仍留有發泡膠板。

宏業當時解釋,發泡膠板不會因煙頭而燃燒;工程顧問鴻毅亦指,無硬性規定物料須具備耐火功能。徐滿柑上任法團主席後曾提議改用中空板,但遭宏業、鴻毅拒絕。

徐指,在法團極力爭取下,宏業最終找到阻燃性更高的發泡膠,但只能用在第二、三期維修,第一期已使用的發泡膠無法更換。

居民多番向政府部門投訴,例如蘇曉峯在 2024 年 9 月兩度致電消防處查詢,處方回覆「我呢度睇冇咩話有咩特別規管」。另有居民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投訴,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下屬劉嘉敏同年 9 月、10 月到屋苑巡查。

古小平指,首次到訪時見地下放有發泡膠板,惟大廈已鋪棚網,看不到有否封窗;第二次到訪,宏業稱會分批打鑿及封窗、「三層三層做」。古指事後回看,承認被宏業、鴻毅欺騙。

部門各執一詞?

ICU 劉嘉敏在 2024 年下旬,收到居民投訴發泡膠封窗,回覆對方:「沒條例要求臨時保護材料,須具阻燃標準」,並指會轉介消防處。

其上司古小平指,曾就上述問題詢問借調至 ICU 的屋宇署時任高級屋宇測量師謝錦明,獲告知封窗不屬建築工程,毋須符合阻燃要求。

不過,謝錦明否認曾向古小平提供意見,並質疑古的說法理據薄弱,認為若長時間、大範圍封窗,不可能符合法例。古則堅稱其記憶「一定係事實」。

屋宇署助理署長張玉清則指,署方對發泡膠有規管,發泡膠封窗屬違規。她指,宏福苑自 1992 年起由 ICU 監管,但 ICU 無權執法,如遇問題會調查,再交屋宇署紀律處分或轉交律政司檢控。她又指,署方會借調人員至 ICU,確保 ICU、屋宇署在監管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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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網疑被更換?

大火另揭示棚網質量問題。證供顯示,2025 年兩次颱風後棚網受損,宏業董事何建業指示二判盈利豐,購入不阻燃棚網。對方稱曾表達憂慮,宏業回覆「叫你訂就訂,唔使講咁多」。

有居民看到新棚網的顏色較淺、網線較粗,曾向宏業反映惟沒下文。起火當日,有逃生居民目睹火舌沿着棚網蔓延,燒着整棟大廈。據政府調查結果,部分棚網不符阻燃標準。 

勞工處、ICU 沒查核證書?

勞工處、ICU 均有監管棚網責任,並透過證書核實棚網符合阻燃標準。

勞工處在 2024 年 7 月、2025 年 11 月颱風後巡查屋苑棚網,宏業兩次均提供同一張阻燃證書。職安主任林秀青承認,沒核對證書日期,又指他們沒相關專業,不會採樣及測試。

總職業安全主任袁子諾則指,當時制度下只能相信承建商,如有承建商處心積慮瞞騙,「我哋都避免唔到,會轉介執法機構。」

ICU 亦曾收宏業的阻燃證書,古小平承認,當時沒留意證書上的檢驗機構名稱出錯,大火後始知證書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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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網測試惹質疑?

職安主任林秀青在會上同意,勞工處有監管棚網責任,但她在 2024 年 10 月曾回覆居民投訴稱,勞工處安全條例「沒有涵蓋棚網阻燃標準」。她在會上承認說法不準確,「可以寫得更好」。

相關投訴其後轉介 ICU,古小平同月到屋苑做燒棚網測試。當日有人以打火機燒網,棚網被點燃 15 秒後着火,焚燒逾 10 秒仍未熄,最後被吹熄。會上有人質疑測試結果不穩妥,古解釋,樣本或受環境因素影響,例如沾上易燃物,強調其後複檢沒有問題。

ICU 巡查事先通知?

另外,居民江祥發投訴颱風後棚網損壞,古小平遂指示下屬劉嘉敏,聯絡工程顧問鴻毅代表楊子文,在 2025 年 10 月 28 日到場視察。證據顯示,劉於前一日向楊發訊指「target 明天睇宏福」。

古解釋,預約鴻毅的註冊檢驗人員(RI)到場檢查有實際需要,屬一貫做法。宏福苑 10 次巡查中,有 8 次均是事先通知。

杜淦堃質疑,ICU 提前通知,令宏業急訂 115 張棚網應付巡查,屬「魚目混珠」。古強調,當時不知道 RI 會通知宏業,沒料對方會「咁離譜」做手腳。

負責處理居民投訴及與鴻毅聯絡的劉嘉敏,未有作證或提交書面供詞。古小平指,劉的工作由他指派,他亦有查看其電郵紀錄,清楚其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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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口」由誰監管?

大維修期間,兩間外牆分判商應宏業要求,每隔 5 層樓、在後樓梯拆走窗戶開設「生口」,原意為方便工人出入。然而大火當日,「生口」成濃煙、火勢快速蔓延的原因之一,導致大批居民無法經後樓梯逃生。

責任誰屬,各部門說法不一。勞工處高級分區職安主任李萬邦認為,「生口」沒違反職安健條例、對工人有用。屋宇署助理署長張玉清則指,「生口」破壞走火樓梯、影響採光,明顯違法,如署方發現會執法。

消防處助理處長翁錦雄則認為,「生口」問題由 ICU 管理;但處長楊恩健補充指,如處方接獲投訴會介入,有需要會發「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ICU 審查工程文件時,曾收到多張「生口」照片。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指,當時以為正更換防火窗,認為木板只是臨時保護措施,「唔覺得係畀人出入嘅口」。他又指,屋宇署 2023 年收緊政策、加強巡查,但沒通知 ICU,否則他們或會跟隨新做法到場視察。

ICU 未有跟隨屋宇署收緊政策,是否因溝通不足?屋宇署助理署長張玉清同意,「溝通得好啲,會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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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制度有何缺失?

首四輪的聽證會,揭示大火背後多個制度漏洞,部門互相「交波」,甚至同一部門的人員,對權責理解亦有分歧。

監管真空?

以發泡膠封窗為例,勞工處高級分區職安主任李萬邦、消防處助理處長翁錦雄均指,非由他們監管,應由 ICU 負責。ICU 古小平則指發泡膠屬臨時物料,ICU 無權檢控。杜淦堃質疑出現「監管真空」,翁不同意。

杜淦堃另問到,消防是否認為居民關注的火警風險,「冇一樣關你哋事?」翁錦雄回應「係,冇錯」,強調消防只負責警報系統等主動消防裝置。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其後作證時則同意,消防處與屋宇署均有權就發泡膠問題執法,並同意屋宇署沒有救火知識,兩部門需互補不足,消防有責任作最後把關。

規管失效?

負責宏福苑大維修、鴻毅創辦人之一的沈鉅忠以 RI 身分,於 2022 年 9 月簽署文件,但他早於同年 7 月離世;ICU 至 2024 年才發現,其後又無法聯絡新任 RI 吳躍,未有作出跟進。

杜淦堃質疑 RI 角色重要,惟 ICU 跟他零溝通,「做法有啲荒謬?」ICU 古小平形容,強制驗樓屬「自我規管」制度,ICU 主要處理投訴,無要求定期巡查。

ICU 時任總監劉輔國亦指,制度依靠業界自律、居民投訴,承認「當時系統有盲點」。他同意作為總監責無旁貸,但否認把關不力,稱制度問題在大火中「特別顯現出嚟」。

另外,吳躍在會上屢被質疑猶如「橡皮圖章」,沒履行監督責任,並於大火後轉讓股份。會上未有提及吳躍有否提交書面證供、是否願意作證,無從探討他在大維修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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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授權票疑雲?

大火除了反映樓宇維修漏洞,亦揭露假授權票爭議。多名居民在會上質疑,區議員黃碧嬌團隊借申請資助為名,索取授權票,又帶義工到業主大會排隊。

置邦文員駱倩盈指,屋苑授權票情況普遍,管理處會核對業主名稱、單位,但無從核實簽名,「你打個交叉我都當你簽咗名」。物管主任鄭芷盈則指,會在場地外張貼「授權一覽表」,又稱或因電腦點票,令居民誤會由置邦投入大量授權票。

大埔民政處聯絡主任柯煒妍曾六次列席法團會議,稱未曾見區議員帶隊施壓。對於徐滿柑電郵投訴有區議員以不當手法取授權票,她表示附件錄音「個 file 開唔到」,故未有跟進。時任大埔民政事務專員陳巧敏則指,若以合法方式獲授權票,沒抵觸法例。

另外,居民在 2024 年兩度取得 5% 業主聯署要求召開大會,均遭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拒絕。柯煒妍曾八度發勸喻信,但同意如鄧堅持不開會,民政處亦無辦法。民政副署長易志宏承認,署方難以逼法團主席開會,業主要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命令。 

未有到場作證的黃碧嬌在書面供詞否認指控,僅指在表決罷免舊管委會時,曾收 20 多戶授權票,按街坊意願投不贊成票,強調沒收取或提供任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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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妥」不妥?

宏福苑透過「招標妥」招標聘請承建商,最終有 57 間承建商入標。杜淦堃在開場陳詞指出,中標的宏業董事侯華健,與另外 5 間入標公司均有關連。市建局樓宇復修部個案經理陳日豪指,此並非由市建局處理,局方不會用「放大鏡」檢視,又指為免影響法團決定,即使投標價不合理,局方也不會提出質疑。

至於顧問公司的招標,不屬「招標妥」服務範圍。就宏福苑情況,鴻毅檢驗費約 20 多萬元,連同大維修顧問費則 50 多萬元,杜淦堃質疑「平得有啲可疑」。陳日豪重申,局方不會判斷價格是否合理,又指如有居民欲投訴顧問的分析報告涉誤導,「都唔難諗到係屋宇署」,指市建局沒有渠道轉介。

對於有居民懷疑鴻毅串通承建商,市建局樓宇復修部助理經理任立賢曾回覆「應向鴻毅查詢」。他解釋礙於局方權限,鴻毅有專業責任向業主解釋,自己亦沒其他渠道協助市民。

市建局樓宇復修部總監王思敬亦承認,「招標妥」無法解決私下串通、法團跟顧問合謀問題,惟強調局方任務是減低圍標風險,「政府冇要求我哋打擊圍標」。 

首四輪宏福苑聽證會整合 揭承建商疑施工不當、居民投訴無門、部門權責不清

首四輪聽證會傳召 73 名證人,會上透露至少 4 人拒絕到場作證,當中包括宏業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董事嚴財華,以及置邦物管經理黎永利。而侯華健、何建業及黃碧嬌的書面供詞,委員會回應《法庭線》查詢指,將適時上載網站。

外界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升格」為調查委員會,以獲得傳召證人權力,主席陸啟康早前指,將來會詳細向公眾交代。

而在聽證會重啟前兩星期,警方及廉署公布,落案檢控侯華健、何建業、黃俠然、吳躍等 7 人誤殺、串謀詐騙等 25 罪。除侯華健及黃妻鍾素芬准保釋外,其餘 5 人須還押,案件押後至 9 月 2 日再訊。(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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