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一(8 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訂立國安附屬法例,由特首發證明書定性刑事案涉國安,須列為國安案處理。特首會同行會翌日通過,並刊憲生效。立法會網頁顯示,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將於周四(11日)舉行特別會議,處理國安附屬法例的審議程序。
律政司長林定國周三(10 日)表示,完善國安法律的原則,是盡量以有效率方式處理,「快,你可以話係快。但我要強調,每樣嘢都係跟足規矩做」,並強調並非針對個別案件,只是履行憲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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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周一(8 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訂立國安附屬法例,由特首發證明書定性刑事案涉國安,須列為國安案處理。特首會同行會翌日通過,並刊憲生效。立法會網頁顯示,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將於周四(11日)舉行特別會議,處理國安附屬法例的審議程序。
律政司長林定國周三(10 日)表示,完善國安法律的原則,是盡量以有效率方式處理,「快,你可以話係快。但我要強調,每樣嘢都係跟足規矩做」,並強調並非針對個別案件,只是履行憲制責任。
政府周一(8 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訂立國安附屬法例,由特首發證明書定性刑事案是否涉國安,須列為國安案處理。政府周二(9 日)下午發稿,指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建議,有關附屬法例同日刊憲並即時生效。
根據刊憲條文,特首一旦就某刑事案件發出證明書,該案即屬國安案件,並適用於《國安法》生效前的案件。證明書發出後,「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法院對上述證明書提出質疑」。
政府擬訂國安附屬法例,就「其他國安罪行」設定義機制,由特首定性刑事案涉國安,須列為國安案處理。特首李家超周二(9日)在行會前見記者,被問及會否擔心公眾有一人「話晒事」、權力集中在特首的觀感。
李家超表示,特首發證明書是非常嚴謹、嚴肅的行為,又指特首可閱讀敏感、國家層面的情報,而且危害國安的圖謀大多涉及「國家級嘅高手」,適宜由特首行使權力,重申修例旨在令法例更加清晰,沒有擴充罪行定義,亦無增加罰則和權力。
另外,政府周一(8日)深夜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若特首發出證明書,必然會告知法庭和被告,又指國安案審訊一般公開,公眾「便有機會」從中知道特首有否發證明書。
政府建議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23條」)訂立附屬法例,訂明若特首發出證明書認定某些刑事罪行涉及危害國安,該案即屬國安案件,以國安相關程序處理;同案所涉及的交替控罪,亦會被視為國安罪行。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附屬法例只是更清楚界定現有機制,沒新增任何罪行、罰則或執法權力,而特首發出證明書後,法院無權推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指,有關修訂不會「加辣」,當特首發出證明書後,案件將由指定法官審理、可延長扣留期等。
翻查資料,「港大評議會案」被告張敬生在 2024 年申請人身保護令時,曾爭議所承認的交替控罪非國安罪行,要求獲獄中行為良好扣減提早獲釋。特首其後發證明書指案件涉國安,國安委亦介入指其交替控罪屬國安罪行,最終申請失敗。
早前網上有帖文指控新任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與下屬陳穎琛在處理國安案件期間濫用公帑,律政司周六(23 日)發聲明稱調查後「確信無中生有、惡意抹黑」。陳穎琛周三(27 日)代表律政司出席終審法院聆訊,離開時被追問傳聞是否屬實、有否影響心情等,她均沒有回應,在十多人護送下登上坐駕離開。
據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周二(26 日)致函同事,指有關指控據稱出自「內部人員」,對此「極為擔憂」(most alarmed),假如屬實感到「非常傷心和失望」,強調匿名申訴對跟進投訴沒幫助,亦對被投訴者不公,呼籲人員若知消息來源可聯絡部門秘書。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查詢,確認林定國周二向部門發信,但不評論內部溝通及運作,就事件沒有其他補充。
網上流傳帖文指稱,本周升任刑事檢控專員的周天行,涉與下屬、高級檢控官陳穎琛,在處理國安案件期間濫用公帑,要求安排酒店住宿等。
律政司周六(23 日)發聲明回應,指留意到網上廣泛流傳針對兩人的嚴重指控,指早前已就相關匿名投訴調查,「確信有關指控毫無事實根據,實屬無中生有、惡意抹黑」,對虛假指控、意圖詆毀的情況予以強烈譴責,又稱「有人在新任刑事檢控專員任命後,惡意在網上散播謠言,並針對執行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盡忠職守的檢控人員作出蓄意抹黑,居心叵測」,籲公眾不應成為散播謠言一分子。
司法機構公布,高院原訟庭法官楊家雄周四(21 日)起獲委任為上訴庭法官,該任命由特首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楊擁資深大狀資格,曾任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至 2019 年加入司法機構成為法官。
楊升任後,上訴庭共有 12 名法官,連同首席法官潘兆初,將有 13 人可參與審案,當中至少有兩名法官已屆法定退休年齡,以延任方式繼續留任。近年楊已以原訟庭法官身分,參與審理部分上訴庭案件,包括 7.1 立法會暴動案等。
律政司周三(20 日)宣布,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將於周四起,接替楊美琪出任刑事檢控專員,而服務律政司逾 32 年的楊將同日開始退休前休假。
律政司長林定國稱歡迎任命,形容周天行是經驗豐富、致力追求公義的律師,「深信他能帶領刑事檢控科迎接未來挑戰,並繼續以最專業的態度履行職責」。他另感謝楊美琪盡忠職守,在任內作出重大貢獻。
周天行在今年 2 月獲認許為大律師,近年擔任多宗《國安法》案件的檢控官,包括唐英傑案、呂世瑜案、黎智英案、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等。
林逸華律師行捲入以交通意外敲詐賠償的「撞車碰瓷黨」,並就警方搜證提出司法覆核。律師會周三(29 日)確認已委任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為中介人,同日執行介入行動。律師會又指,經調查後有初步證據顯示,有理由懷疑該律師行涉及不誠實行為。
按規定,被介入業務的律師行將立刻終止業務,該行的任何人均不能繼續代表任何前客戶處理任何事宜,前客戶應聯絡中介人取回案件資料,並指示新的代表律師。
司法機構周三(18 日)公布,行政長官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建議,延長海外非常任法官祈顯義的任期,由 2026 年 4 月 6 日起延續三年。海外非常任法官維持 6 人。
來自澳洲的祈顯義,於 2023 年起擔任終院非常任法官,曾於「岑子杰案」有份裁定,本港須有替代法律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以滿足他們的基本社會需求及獲取合法身分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