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 3 名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林卓廷及毛孟靜指罵他為黑社會,對他構成誹謗,要求法庭頒令 3 人作出賠償及禁制他們作上述言論。案件周二(12 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庭上透露,涉案片段共約 20 段片段,亦涉過百篇新聞報道文章。聆案官何志賢指,料本案至少需時 15 天,下令與訟雙方就同意的新聞報道文章,以及片段、播放的時間長度於表格列出及交予法庭,屆時由主審法官處理爭議。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何君堯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 3 名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林卓廷及毛孟靜指罵他為黑社會,對他構成誹謗,要求法庭頒令 3 人作出賠償及禁制他們作上述言論。案件周二(12 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庭上透露,涉案片段共約 20 段片段,亦涉過百篇新聞報道文章。聆案官何志賢指,料本案至少需時 15 天,下令與訟雙方就同意的新聞報道文章,以及片段、播放的時間長度於表格列出及交予法庭,屆時由主審法官處理爭議。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指何在 Facebook 發布片段,稱林有份煽動 7.21 元朗襲擊事件。案件周四(2 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何一方稱擬引用「屯門事件」片段,林一方則質疑,該片段與本案無關。據了解,「屯門事件」為 2019 年 7 月 6 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林卓廷等人被指要求他人刪去示威者照片一事。該案經審訊後,林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雙方終決定待主審法官處理爭議。
聆案官蘇嘉賢指,本案已準備好排期審訊,審期為 10 天,以英文審訊,由雙語法官處理,並在正審 12 周前進行審前覆核。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指何在 2019 年 10 月,在 Facebook 發布片段,稱林有份煽動 7.21 元朗襲擊事件。案件周四(24 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庭上透露,林卓廷一方共有 10 名證人,何君堯一方則有一名證人;林一方擬在開案時播放 57 分鐘片段,及盤問時再播放,指控何君堯惡意誹謗的片段。聆案官蘇嘉賢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19 日再訊,以待原告方列明擬播放的片段時間及釐清謄本。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指何在 2019 年 10 月在 Facebook 發布片段,稱林有份煽動 7.21 元朗襲擊事件。何君堯一方早前提出申請,本案涉及具知名度的政治人物,希望本案設有陪審團。法官歐陽桂如周五(17 日)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駁回何君堯的申請,並下令何向林卓廷支付 15 萬訟費。 法官批評,何故意沒有遵從法庭命令,逾時提出申請,而陪審團審訊權利並非絕對,現時審理誹謗案的趨勢為不設陪審團。何在故意及沒有充分理由下,逾期提出申請,不遵從法庭命令,以及不能證明情況有實質改變,推翻原有的法庭命令,故駁回其申請。
2019 年 11 月區議會選舉,建制派屯門區候選人何君堯在街站拉票時,一名男子佯裝成支持者獻花並用刀刺何胸口,何的保鑣亦受傷。男子被制服後高叫「721 元朗襲擊係何君堯所為」、「唔該搵人繼承我嘅遺志殺咗佢」等。男子早前承認有意圖傷人罪及傷人罪,被判囚 9 年。他不服刑期申上訴,遭法官拒批上訴許可。 上訴庭今頒下理由,指襲擊對事主做成的實際傷害,只是其中一項判刑考慮因素。施襲者沒有做成嚴重傷害,亦不一定可減輕控罪的嚴重性,或抵消其他加刑因素。
2019 年 11 月區議會選舉,建制派屯門候選人何君堯在街站拉票時受襲。31 歲董姓男子被指佯裝支持者獻花再刀刺何胸口,造成何約 2 厘米傷口,被制服後又高叫「721 元朗襲擊係何君堯所為」、「唔該搵人繼承我嘅遺志殺咗佢」等。他承認交替控罪有意圖傷人罪及傷人罪,被重囚 9 年,不服提出上訴。 案件周三(14 日)在高院聆訊,上訴方指原審量刑明顯過重,例如沒考慮傷者傷勢輕、沒造成長遠性精神損害等。律政司一方則指,被告事前曾到現場視察、攜武,可見有預謀犯案,而上訴方所主張的,都非量刑佔比最重因素。 上訴庭法官潘敏琦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上訴方沒有合理爭辯之處,拒批上訴許可申請,並在 6 個月內頒判詞,董男須繼續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