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 2019 年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法律 101 文章),指何在 Facebook 發布片段,稱林有份煽動 7.21 元朗襲擊事件。案件周三(16 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何君堯一方提出加入林卓廷近日在 721 案中暴動罪成、區院法官陳廣池指林引人入元朗的判決,作為他們的抗辯理由,並反對案件再押後。林卓廷一方則提出,林正就暴動定罪提上訴,望官准押後,稱若上訴失敗,本案或毋須再續。
高院法官楊家雄指,區院的定罪裁決目前仍有效,屬不可推翻證據,批准何一方修訂抗辯理由。他同時准許林一方押後的申請,指不能無視正有刑事上訴、區院裁決受爭議,下令本案押至刑事上訴有結果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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