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2019 年在《施政報告》提出清拆觀塘茶果嶺村以發展公屋,去年展開收地,部分官地的構築物將於周四(25 日)開始清拆。
一名 79 歲茶果嶺村居民周二(23 日)自行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逆權侵佔」(法律 101 文章),指其一家四代人自 1954 年已居於村中兩土地,提出按《時效條例》應獲該土地的佔有權,遂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政府在未與其一家達成合理賠償前,逼遷或騷擾他們安寧居住。
《法庭線》正向政府部門查詢回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兩名同性配偶因房委會拒絕承認其家庭成員身分,未能申請公屋及入住居屋,提出司法覆核。另外,男同志因擔心在無立遺囑下離世,丈夫無法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繼承其財產,提出司法覆核,3 案均獲裁勝訴。政府提上訴均被上訴庭駁回,其後再就 3 案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周一(26 日)頒下判詞,指政府一方提出的議題「具重大而廣泛重要性」,向 3 宗案件批出上訴許可。
兩名同性配偶欲以家庭成員身分,分別申請公屋及入住居屋,均被房委會拒絕,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被裁定勝訴。房委會不服兩案判決提上訴,上月均被上訴庭駁回,維持原審判決。房委會不服上訴庭判決,就兩案申請上訴許可,上訴至終審法院。
房委會回覆查詢指,由於上訴庭判決涉及若干重要法律原則,對房委會政策影響深遠,經仔細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現階段不宜就案件作任何評論或討論。
葵涌石籬中轉屋將在 2022 年底清拆,住戶須在期限前遷走。有居住 10 年的居民指房委會的安置安排不公平,並影響其生活及生計,周三(15 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策決定,並爭議安置安排涉歧視單身戶及違《基本法》。 申請人許榮恩於庭外稱,可行申訴方法用盡不果,才申請司法覆核,冀獲法庭正面回應,頒令房署向他提供平等公屋安置安排,又稱若申請失敗,不排除對政策負責人提出私人檢控。 《法庭線》向房屋署查詢回應,至截稿前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