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歲女童於 2024 年 3 月,被發現仰卧九龍城寓所浴室中,送院後一度危殆,身上發現不尋常瘀傷。其 38 歲母親事後被控兩項虐兒罪,周一(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不認罪受審。
案發時於女童家擔任傭工的印傭供稱,當日她見到女童面朝天花板倒卧地上,口部流血,而浴缸內注有半滿水。主問下,印傭稱被告每日都打女童,控方並呈上稱是由印傭拍攝,只有聲音的片段,錄到哭喊聲及疑似敲打聲;至辯方盤問時,印傭則同意案發時沒見到女童被打,只是聽到小朋友叫痛聲。
負責調查的女警稱,女童身上有多處瘀傷,包括左後腦、胸口、兩側盤骨、陰部附近。被告警誡下,承認部分傷勢是她用拖鞋打、推女童向櫃造成,但指不是故意,「只是一時生氣」。辯方則透露,會質疑女警口供呈堂性,指被告不是自願錄取口供,也不是被恰當警誡。案件周二(8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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