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20 日)展開第 88 日審訊。何桂藍第三日作供,稱假設自己是立法會議員,除了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亦會用盡每個質詢、提修正案的機會審核預算案,而如果她知道審核程序有不公義之處,「我都必需要否決佢」,又提及除了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未來基金,還有國安撥款,認為會有很多帳目「唔清唔楚」的情況。 何作供時提及「在野」,庭上翻譯為「opposition」。何其後指出不準確,因為「人哋啲制度,個行政機關,個首長係民選㗎嘛」。法官建議她要小心用字,避免需更正。何一度打斷官指,「我係每一隻字都非常小心因為呢條罪最高可以判終身,我答錯一隻字都可以坐多幾年」,但指法庭傳譯及法官用不同說法,才致需作澄清,又稱望官勿認定自己「為拗而拗」。 周三審訊時,何供稱任職記者跟進立法會新聞時,已認為需要否決預算案,因當中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不能討論,形容為「財政黑洞」,認為此情況下反對才是履行議員的憲制責任。何又供述參選立法會的原因,指反修例好早演化為民主運動,而「要為個運動攞個 mandate (授權),立法會選舉係一個必須要行嘅路」,又指希望將運動的精神帶入選舉。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何桂藍承認支持採「會運用」否決權字眼 稱聞鄒家成發言感慚愧 周三報道: 47人案|何桂藍供述參選立會原因 稱屬為運動取授權必行之路、欲將精神帶入選舉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