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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涉助還押男生刪資料 被告稱瀏覽紀錄含成人網站等 屬私隱「唔想俾其他人睇」

兩男涉助還押男生刪資料 被告稱瀏覽紀錄含成人網站等 屬私隱「唔想俾其他人睇」
2019 年底,18 歲男生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他還押壁屋懲教所期間,再被指趁兩名友人探訪時,商量刪除電郵等帳戶資料。三人否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周二(14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暫委法官葉啟亮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男生供稱還押期間掛念好友,著親友列印過往合照,但擔心他們使用自己的電子裝置時,會發現瀏覽記錄有學業及成人網站等內容,「係我嘅私隱,唔想俾其他人睇」,遂要求兩名好友為他刪除相關紀錄。案件周三( 15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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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涉助還押男生刪資料 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錄音顯示有人稱「del 晒全部嘢」

兩男涉助還押男生刪資料 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錄音顯示有人稱「del 晒全部嘢」

2019 年底,案發時 18 歲鄺姓男生被指在觀塘迷你倉內,管有多種化學品,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他還押壁屋懲教所期間,再被指趁區議員助理等二人探訪時,商量刪除電郵等帳戶資料。三人否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周一(13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控方播放兩名被告交談錄音,鄺著友人刪除 Google Chrome 瀏覽紀錄,又指如登入時需驗證,「你去我屋企,拎我部 iPad。」 案件周二(14 日)續審,暫委法官葉啟亮將裁定案件表證是否成立,若表證成立,鄺擬出庭作供。 控方今播放被告余昕鈺及黃俊燁,到壁屋懲教所探訪鄺偉邦的閉路片段及錄音,指發言者為本案 3 名被告。對話顯示,鄺讀出一個 Google 帳戶及密碼後指,「幫我 login 我 Google account,跟住幫我 del 哂啲 Google Chrome 瀏覽紀錄呀、YouTube 呀嗰啲」。 首被告著友人刪「鬼機」資料 黃俊燁表示「唔駛㗎」,鄺指「唔係呀,我有個 friend⋯都係整炸彈嘅⋯跟住俾控方⋯誒」。黃回答:「喂,你可唔可以細聲啲呀」、「識做識做」,鄺再強調:「總之除咗 iCloud 之外,全部 del 晒。」 鄺稱:「如果 login 個 email 要驗證嘅話,你去我屋企,拎我部 iPad,我有部 iPad 喺屋企。」余昕鈺回應:「哦,OKOK。」鄺又提及「鬼機」號碼,存於其 Instagram 戶口其中一個帖子內容,「個 Caption 有 8 個數目字嘅,嗰個鬼機電話嚟嘅」,又詢問余「你睇吓有冇方法可以拎,即係申請返張 sim 返嚟,跟住 del 撚晒全部嘢,睇吓有冇方法呀。」 被告學習微積分 遭懲教誤以為暗號 另外,對話透露鄺在獄中閱讀《蘋果日報》,得悉一些娛樂消息,友人笑稱:「你哋入面啲消息,仲靈通過我哋。」鄺又提及學習 M2 經歷(數學延伸部份單元二:代數與微積分),稱獲一名於文憑試取得最佳 … Read more

男生被指迷你倉管爆炸品 被告稱化學品屬《兒童的科學》實驗用品

男生被指迷你倉管爆炸品 被告稱化學品屬《兒童的科學》實驗用品
2019 年底,案發時 18 歲鄺姓男學生被指在觀塘「時昌迷你倉」內,管有多種化學品,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他還押壁屋懲教所期間,再被指趁區議員助理等二人探訪時,商量刪除其 Google 或社交帳號資料,三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他們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周五( 10 日)在區域法院第三日審訊。

控方爆炸品專家證人供稱,常見化學品例如糖,都可製造爆炸品,單憑案中涉及化學品清單,未能確定該批化學品用於製造爆炸品;又指涉案硝化纖維素(火棉)屬低力炸藥,而被告被指管有的火棉處於潮濕狀態,會影響其效能。

被告在錄影會面則指,涉案化學品是 8 至 10 年前《兒童的科學》其中一期的實驗用品,後來放在迷你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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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還押趁議助等探訪 涉討論刪網上資料 3 人否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男子還押趁議助等探訪 涉討論刪網上資料 3 人否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2019 年底,案發時18 歲鄺姓男學生被指在觀塘「時昌迷你倉」內,管有多種化學品,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他還押壁屋懲教所期間,再被指趁區議員助理等二人探訪時,商量刪除其 Google 或社交帳號資料,三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他們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周四( 9 日)在區域法院第二日審訊。

開案陳詞指,三人在壁屋會面期間,男學生曾叫另外兩人「幫我 del 哂啲 Google Chrome 瀏覽紀錄呀」、又指「我有個 friend…都係整炸彈嘅…」,對話被懲教錄音系統錄下。

另外,男生在警誡下指,自己為興趣儲存化學品,並於魔術店購買火棉練習魔術。魔術店店主作供時確認,男生曾光顧買啤牌,但否認出售火棉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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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研訊|男童聞氣後不治 一致裁死於不幸 官轉介警方調查是否涉作假口供

死因研訊|男童聞氣後不治 一致裁死於不幸 官轉介警方調查是否涉作假口供

2 歲男童 6 年前因嘔吐、氣促等前往私家診所求醫,獲處方氣管舒張劑(俗稱聞氣治療),惟期間呼吸和心跳停頓,送往聯合醫院後不治。死因研訊周二( 31 日)踏入第 6 日,3 男 2 女陪審團經 2.5 小時商議後,一致裁定男童死於不幸。基於陪審團拒絕接納涉事醫護證供及相關醫療紀錄,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決定將個案轉交警方跟進,以調查是否涉及使用虛假文書、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刑事罪行。

男童父親庭外指,滿意是次裁決,又指當初選擇及信任梁蔭基醫生,但他事後篡改相關紀錄,對其所作所為感到心寒、憤怒,又指自己錯信醫生,「永遠都唔會原諒自己」。他稍後會向醫委會投訴。

《法庭線》曾致電涉事診所,職員表示不方便回應。警方回應指,知悉死因庭的裁斷,觀塘警區正跟進案件,暫未有人被捕。衞生署則重申,醫生及相關醫療機構須因應所提供的服務,按專業判斷設置所需儀器。醫委會如收到任何與註冊醫生專業操守有關的申訴,會按照法例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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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罪科高級督察被指強吻懷孕店員 被控非禮申索醫療報告 官准 7.19 再訊

防罪科高級督察被指強吻懷孕店員 被控非禮申索醫療報告 官准 7.19 再訊

警方防止罪案科一名高級督察,被指 2021 年 11 月休班時在尖沙咀美麗華一期廣場內,強吻懷孕 3 個月的店員,並於事後向店員及其丈夫提出以百萬元和解、放棄追究,被控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件周二(2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今沒律師代表,自行申請押後 14 周,以待索取精神科相關醫療報告。控方指一般只需 6 至 8 周,裁判官最終批准押後 8 周至 7 月 19 日再訊,期間被告繼續准以 10 萬元保釋,每周需到警署報到 3 次。 被告現已停職 准保釋候訊 被告申請押後時指,他獲伊利沙伯醫院診斷為有適應障礙,其所聘用的私人律師建議他再接受檢查,申請押後 14 周,至 8 月 30 日再訊。控方不反對押後,但稱一般索取醫療報告只需 6 至 8 周,被告申請 14 周「係長好多」。 裁判官同意,擬縮短押後時間。被告遂稱因所聘律師要 8 月才有空,被裁判官指「你可唔可以搵第二個」,並訂定押後 8 周。 被告李卓賢(33 歲,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停職),被控一項猥褻侵犯及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控罪指稱他在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期 2 樓的一間店舖內猥褻侵犯 X … Read more

馬家健冤案|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師爺」陳強利申保釋被拒

馬家健冤案|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師爺」陳強利申保釋被拒

25 歲青年馬家健因企圖販毒罪一度判囚 23 年,服刑 5 年後上訴得直,其後揭發律師行「師爺」陳強利游說馬家健認罪,陳與處理案件的大律師張曉惠,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今(19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陳強利沒有律師代表,自行申請保釋,法官聽畢陳詞,拒絕其保釋申請。案件押至 7 月 12 日再訊,涉案大律師以原有條件保釋,陳強利期間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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