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中兩名分判商前工頭,涉嫌從 5 名紮鐵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約 10 萬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該分判商聘用。廉署起訴兩人共 5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上次提訊時,裁判官指辯方為擬認罪首被告求情提及,涉案款項為購買員工福利用品的金錢,而首被告未獲益,認為與控罪所指不同。辯方周二呈上修訂後的陳詞,官閱後指內容「換湯不換藥」。 辯方又指,被告承認私吞金錢,但以為款項是她的工資。官再指,該說法應為辯護理由而非求情,拒接納首被告認罪,促辯方再索取指示,押後案件至 8 月 23 日再訊。官向辯方律師指,應小心處理,不應為解決事情而不斷調校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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