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 21 日,巿民在元朗發起 7.21 兩個月紀念活動。一名 53 歲女子被指用易拉架襲擊兩名政見不同的男子,被裁定傷人、暴動等 4 罪成,判囚 5 年半。女子不服判刑提上訴,周一(9 日)處理許可申請,上訴庭即日駁回,3 個月內頒判詞。
法官彭偉昌指,事主當時稱「我係中國人,你哋唔鍾意就走啦」,其後被人擲物、圍毆。官指,事主其後追著向他擲物的人,很可能構成自衛,「合法逮捕點解唔得?」相反,被告在其他施襲者停手時仍襲擊,「所謂合法自衛都係過晒時間、過晒廟⋯咁樣仲唔係私了係咩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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