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原為該案被告,早前獲批分拆案件處理。 周達權的案件周四( 21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陳廣池提及,周達權早前以控方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今次提訊目的,是要為案件再度排期。法官考慮到周有律師代表,酌情批准他毋須出庭,案件押至 10 月 27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原為該案被告,早前獲批分拆案件處理。 周達權的案件周四( 21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陳廣池提及,周達權早前以控方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今次提訊目的,是要為案件再度排期。法官考慮到周有律師代表,酌情批准他毋須出庭,案件押至 10 月 27 日再訊。
南丫海難家屬入稟高院求召開死因研訊 首提海泰號船頭鋼片新疑點 即將踏入 10 周年的南丫海難,死因裁判官 2020 年決定毋須召開死因研訊,3 名遇難者家屬,周一(20 日)直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指 39 名乘客的死因仍有多個疑團未解,要求法官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這次入稟提出 5 大疑問,其中首度提及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頭用了鋼片加固,又發現「南丫四號」船艙圍板高度不達標,懷疑都是導致「南丫四號」迅速下沉的原因。 南丫海難|死因官不開研訊 家屬直接入稟高院求召開 首提海泰號船頭鋼片新疑點 《蘋果》停刊一年 黎智英及 6 高層面臨國安、煽動刊物等多項控罪 2021 年 6 月 24 日,香港《蘋果日報》出版最後一份報紙,發行 100 萬份,頭版以標題「港人雨中痛別 『我哋撐蘋果』」告別,終結 26 年歷史。 停刊一年後,數百員工遣散,將軍澳大樓人去樓空,而創辦人黎智英,以及行政總裁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等 6 名高層,面臨國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欺詐等多項控罪,仍還押待審。《法庭線》整理相關案件、控罪及進展,讓讀者了解。 《蘋果》停刊一年 創辦人黎智英及 6 高層面臨國安、煽動刊物等多項控罪 11.18 理大衝突 消防隊長憶油麻地「人疊人」 稱警即拘捕獲救人群 理大衝突多宗暴動案正審訊,其中一宗 6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一名高級消防隊長本周供稱,當晚發生「人疊人」事故,疊了 1.7 米高的人堆,當中兩人昏迷,又指救出人群後,警方隨即「將抆出嚟嘅人拘捕」。另一名高級消防隊長則指,當時如要移動傷者,需獲警員同意。 時任警方機動部隊小隊指揮官亦供稱,當日看到 100 名示威者塞在後巷,有人站立、跪着及坐着,「幾名示威者趴喺度」,又指大量示威者等候治療。 11.18 理大衝突|6 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警指揮官稱百示威者塞後巷 大量人候治療11.18 油麻地|6 人被控暴動 消防隊長憶「人疊人」 稱救援後警隨即拘捕人群11.18 理大衝突|6 人被控暴動 警否認要求被告戴上口罩拍照 官裁表證成立 莊正等 11 人暴動案 控方突問管生理鹽水 官裁不可再問 另一宗包括歌手莊正等 11 … Read more
2021 年 6 月 24 日,香港《蘋果日報》出版最後一份報紙,發行 100 萬份,頭版以標題「港人雨中痛別 『我哋撐蘋果』」告別,終結 26 年歷史。 壹傳媒兼《蘋果》創辦人黎智英,在兩宗案件中面對 3 項國安法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欺詐罪,當中欺詐罪 8 月作結案陳詞;他於另外 4 案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成,正就其中 3 項控罪提上訴。 《蘋果》報館兩度被警方搜查,行政總裁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等 6 名高層,亦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各人還押 11 個月至一年,案件 5 月已交付高院,暫未有開審日期。 《蘋果》停刊一年,數百員工遣散,將軍澳大樓人去樓空,而黎智英等 7 人仍還押待審。《法庭線》整理相關案件、控罪及進展,讓讀者了解。
去年 7 月,前《蘋果日報》女記者涉嫌於金鐘政府總部外裸露身體、藏有大麻及妨礙特務警員,她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及「管有危險藥物罪」,否認「妨礙罪」,週一(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及判刑。 暫委裁判官何慧嫻表示,被告於政府總部外作出猥褻行為,行為大膽;惟當時看見被告脫衣的人不多,判囚 3 周、緩刑 12 個月。至於管有危險藥物罪,考慮到大麻份量不多,罰款 2 千元。 至於妨礙罪,裁判官裁決指,雖然被告脫衣及胡言亂語,舉止不尋常,但只令警方花費少量時間及力氣追逐,極其量為警員帶來不便,並不構成妨礙,判處她罪名不成立。 被告鍾梓儀( 24 歲)報稱文員,被控於 2021 年 7 月 10 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添華道,猥褻暴露其身體;她另被控管有 1 個膠袋載有 6.72 克草狀大麻,及一支捲煙載有 0.16 克草狀大麻;以及妨礙特務警察行使或履行《公安條例》所授予的權力或所委予的職責。 被告極其量為警員帶來不便 裁判官表示,被告案發時跑近水馬圍封的政總範圍,遭警員喝止。惟被告繼續向前跑及大叫「阿 Sir 捉我」,導致警員費力追隨被告奔跑。惟追逐過程歷時少於 1 分鐘,被告亦主動停下來。雖然被告脫衣及胡言亂語,舉動不尋常,但極其量只為警員帶來不便。 警員噴胡椒噴劑與被告妨礙行為無關 裁判官又指,被告當時沒奔跑及反抗,警員作供時亦認同,被告沒有作出任何侵略性行為。裁判官續指,警員是因應個人判斷而噴胡椒噴劑,並非因被告作出妨礙行為而施放,因此被告進入禁區裸跑造成不便,但不構成妨礙,罪名不成立。 被告母親患妄想症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六旬母親患有妄想症,數年前失去工作能力,依靠積蓄維生。被告胞兄撰寫求情信,指被告自小成績優異,惟其後誤交損友,會繼續支持被告。被告的大學同學則撰信指,自己處於低谷時,曾得到被告安慰及支持。辯方續指,被告現任職文化記者,其僱主願意繼續聘用她。 看見被告脫衣的途人不多 何官判刑時指,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行嚴重,被告於政府總部外犯案,行為大膽;惟被告得到家人、朋友支持及愛護,加上看見被告脫衣的途人不多,判處被告監禁 3 周,緩刑 12 個月。至於管有危險藥物罪,何官指被告管有的大麻份量不多,罰款 2 千元。 被告患思覺失調 追截被告的丁姓特務警察早前供稱,當日看見被告進入被圍封的政總範圍,於是上前追截。期間被告邊跑邊脫去上衣至裸露上身,其後於近夏慤道出入口位置停下。丁供稱擔心被告作出傷害性行為,故用胡椒噴劑向被告噴了一下。被告繼續脫去下身衣物,大叫「好痛」,警方隨後到場,當時被告已全裸。被告沒有作供,辯方精神科醫生供稱,被告患有思覺失調,案發後住院約半個月。 ESCC 2758/202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周四(26 日)踏入第 13 日審訊,辯方盤問控方證人、壹傳媒前高層周達權時,多次問及智英助手 Mark Simon 在壹傳媒的角色。
周達權供稱,Mark Simon 在壹傳媒曾任不同職位,包括處理《蘋果日報》廣告,亦曾任壹傳媒動畫的業務經理。周亦確認,自己曾以「壹傳媒動畫有限公司」身份開支票向對方發薪,金額涉及約 8 萬及 27 萬元。案件周五(27 日)續審。
還押逾一年半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本周分別就兩宗案件應訊。其中黎被指違租契涉欺詐的案件,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轉為控方證人,並獲豁免起訴。
綜合 4 日供詞,周供稱黎智英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沒有申請牌照,是「黎生同其他董事決定」,又指力高被揭違規後,有職員曾倡更改登記地址,隱瞞辦公室位於蘋果大樓。至於黎智英與《蘋果》6 名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於周二 (17 日)正式交付高等法院審理,日期待定。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6 名前高層及 3 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分成 3 宗案件處理。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周二(17 日)將 3 案合併,正式交付高等法院審理,日期待定,7 名被告續還押。
黎智英、張劍虹及陳沛敏等 7 人至今已分別還押 9 至 16 個月,他們早上步入法庭時向公眾揮手及點頭示意,似乎精神不俗,但身型稍微消瘦。其中羅偉光擺出「OK」手勢,黎一度拉下口罩,以口型向親友傳話,然後微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今(3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開案陳詞指,涉案地段包括蘋果大樓的指明用途是出版、印刷,但黎智英持有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一直在該處營運,提供秘書及管理資產等服務,甚至管理黎智英及其家人住所的租約及日常需要,與指明用途無關。控方指,黎智英助手 Mark Simon 得悉科技園公司就此作出查詢後,曾向時任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稱須「非常小心處理」,又傳達黎智英的指示,要「力高」遷出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