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上訴失敗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法》釋法,指法院在國安案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去年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 Tim Owen 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被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駁回。黎一方周二(16 日)在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被即日駁回。黎正就勾結外國勢力案應訊,未有到庭。
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指,《國安法》第 14 條及人大釋法字眼清晰,法庭難以其他方法解讀。上訴庭將於 3 個月內頒布裁決理由。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聞判表示,有意申請證明書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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