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被判囚 20 年;其餘 8 名認罪被告被判囚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被判囚 10 年的前主筆馮偉光、前執總林文宗就刑罰申請上訴許可。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排期明年 1 月 22 日處理兩人的刑罰上訴許可,預料需時 180 分鐘,負責的法官待公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其餘 8 名認罪被告被判囚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
上訴限期周一(9 日)屆滿,政府發言人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律政司收到前主筆馮偉光和前執總林文宗就刑罰申請上訴許可。至於黎智英早前於欺詐案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政府發言人回覆指,律政司不會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黎的香港律師團隊早前向《法庭線》確認,黎不會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
其餘 6 名《蘋果》高層則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被判囚 6 年 9 個月至 10 年。高院資料顯示,繼前主筆馮偉光於上周一(2 日)提出刑期上訴後,判囚 10 年的前執總林文宗亦提出刑期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3 名高院指定法官在 2025 年 12 月 15 日裁定黎全部罪名成立,翌年 2 月判黎監禁 20 年,8 認罪被告則判囚 6 年 3 月至 10 年。 案件於 2023 年 12 月 18 日開審,黎智英在 2024 年 11 月 20 日出庭作供,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完成 52 日作供。辯方在提問尾聲說:「這就是黎先生的『史詩式』(epic evidence)證供」。控方證人當中,包括 5 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及陳梓華,供詞提及《蘋果日報》日常運作、編採方針、以至「重光團隊」的運作、眾籌登報細節、如何進行國際遊說等。 《法庭線》整理每日實時及綜合報道、不同階段的整合報道,以及時序專頁,方便讀者翻查及閱讀。「每日報道」包括每日審訊的實時、綜合報道;「階段整合」包括開審前、開案陳詞,和 5 名從犯證人證供整合;「時序專頁」則整理事發時序。 讀者也可用審訊日數或日期搜尋,例如「第1日審訊」、「2023.12.18」(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6.3.5 … Read more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蘋果》前主筆馮偉光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被判囚 10 年。官指,本案精心策劃、早有預謀,屬「罪行重大」,而馮偉光等 3 名沒作供被告,只能因認罪減刑三分一,已屬法例所訂最低刑罰。
高院資料顯示,馮偉光於周一(2 日)提出刑期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被裁定罪成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 8 名認罪被告,周一(9 日)被判囚 6 年 3 個月至 20 年。被判囚 20 年的黎智英成為《國安法》實施以來刑期最重的被告。黎妻在庭上抹眼角,不少《蘋果》前員工在庭內落淚。
8 名認罪被告分別為前《蘋果》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總編輯馮偉光、前主筆楊清奇、「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及李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