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今年有 466 人獲特首李家超頒授勳銜及嘉獎,翻查名單,在宏福苑五級火殉職的消防員何偉豪(追授消防隊目)獲追授金英勇勳章,李家超稱許他冒生命危險救人,「展現鞠躬盡瘁、英勇無畏、捨身為民的高尚情操」。
另一方面,最近退休的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獲頒銀紫荊星章,政府指她「勇於承擔極具挑戰性的工作」及「竭盡所能維護司法公正」。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政府公布,今年有 466 人獲特首李家超頒授勳銜及嘉獎,翻查名單,在宏福苑五級火殉職的消防員何偉豪(追授消防隊目)獲追授金英勇勳章,李家超稱許他冒生命危險救人,「展現鞠躬盡瘁、英勇無畏、捨身為民的高尚情操」。
另一方面,最近退休的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獲頒銀紫荊星章,政府指她「勇於承擔極具挑戰性的工作」及「竭盡所能維護司法公正」。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三(24 日)踏入第 26 日,政府委任的專家袁國傑指,宏志閣的棚網樣本測試時迅速「燒到頂」,「就算非阻燃棚網都冇佢咁犀利」;非阻燃帆布亦助長火勢蔓延,認為若採用非阻燃物料,「個火基本上係發生唔起」。
消防處分區指揮官杜志榮則指,大火期間共出現 12 條火龍,逾九成嚴重受損的單位都位於兩旁;首條火龍懷疑由煙頭引起,其餘 11 條相信源自燃滴,並因不阻燃棚網等物料引致「二次引燃」再擴散。
會上另提及殉職消防員何偉豪。政府跨部門專組報告指,他入火場及與同袍失散經過,已跟足程序,無證據指疏忽。消防處助理處長于文陽哽咽指,何當時其實有時間逃生,但他選擇救人。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23 日)踏入第 18 日,消防處副處長陳慶勇講述大火當日部署,指在未升為五級火前,已動員達該規格 6 倍人手,又提到有同事冒險到火勢未受控的樓層救援,為盡快上更高層,決定在樓梯「頂到幾耐得幾耐」才戴上呼吸器。
他又憶述尋獲消防員何偉豪經過,稱到場時何已送院,當時無人能解釋他為何會落單,亦有隊員誤以為何一直隨隊。陳最後安排現場點名,加上有另一隊長認出何的聲音,確認身分。會上另關注當日未有使用緊急警示系統,陳解釋因無法預計居民收到訊息後的反應,如貿然離開或更危險,且發警示需要一小時,對消防幫助不大。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周四(19 日)舉行首場聽證會,首席代表律師杜淦堃讀出開案陳詞,指大火當日宏昌閣的光井平台最先起火,從間接證據可推斷,有工人於該處吸煙燒着紙箱。有片段錄到當時有工人高聲問:「喂!邊個食煙焫著咗啲嘢?」、「著火呀,棚架著火呀」。
他又指,消防設施幾乎全因人為因素「徹底失效」,包括大廈火警鐘被關閉、樓梯窗戶被拆除改為工人出入口、消防栓和喉轆違規關閉數月、阻燃網被換成非阻燃網、另有證據顯示火源位置留有大量煙頭。另外,殉職消防員何偉豪最後在宏泰閣對出空地被發現,杜淦堃指在宏泰閣 31 樓找到其呼吸器及面罩,相信他是因環境惡劣,從 31 樓破窗墮樓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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