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案後,運輸署就車牌查冊實施新安排,要求傳媒查冊須書面申請,香港記者協會(記協)提出司法覆核,指做法干預新聞自由。法官高浩文周五(6 日)頒判詞裁定記協敗訴。
記協一方質疑,運輸署新政策與「蔡玉玲案」判決相違背,申請耗時長、程序繁複,亦有記者擔憂資料被披露,造成寒蟬效應。判詞指,署方有責任保障車主私隱,現時亦沒完全禁止新聞查冊,只是須要提供更多資料。考慮到新聞查冊不單會披露個人資料,更可能廣泛公開資料,署方更應仔細檢視,認為政策符合終院裁決,並無越權。
記協發聲明指,對判決表示遺憾,認為判決沒充分考慮業界申請時的實際困難,但歡迎法官提到新聞自由出發點,關乎公眾及社會利益,政府應一定程度信任相關申請者。記協會再就判詞內容,考慮會否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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