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記協)周五(5日)入禀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挑戰運輸署署長今年 1 月就車牌查冊實施的新安排。
入禀狀指,運輸署安排與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原則不一致,不合理地要求記者就其調查提交鉅細無遺詳情,例如相關申請符合哪些公眾利益、為何記者手上資料不足以進行報道等;又指自新措施實施逾 3 個月,署方處理為新聞採訪目的而查冊的申請,不合理地漫長及緩慢,至今未有任何記者成功查冊,要求法庭裁定運輸署現行政策違憲。
運輸署今年初就車牌查冊實施新安排,規定只有為指明用途如買賣車輛、保險等,才可查車牌,新聞工作則要透過「例外情況」提書面申請,在運輸署長信納有關申請關乎重大公眾利益,才可獲批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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