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隸屬水警西分區的 40 歲女警,涉於 2023 年 7 月,休班期間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竊共值約 160 元食物。她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一(25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否認控罪,辯方將傳召兩名醫生專家證人,以講述被告案發時的精神狀況;另不爭議閉路電視片段,被告亦沒有警誡供詞。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將案件排期於 6 月 3 日作一天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隸屬水警西分區的 40 歲女警,涉於 2023 年 7 月,休班期間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竊共值約 160 元食物。她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一(25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否認控罪,辯方將傳召兩名醫生專家證人,以講述被告案發時的精神狀況;另不爭議閉路電視片段,被告亦沒有警誡供詞。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將案件排期於 6 月 3 日作一天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2023 年 4 月 8 日凌晨,一名 56 歲休班男警員,涉嫌趁男子醉倒在地,偷去對方逾萬元手提電話。被告被控一項盜竊罪,周三(12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被告否認控罪。 控方指,將傳召 5 名證人作供,亦會依賴被告早前的錄影會面紀錄。庭上透露,辯方將反對該紀錄呈堂。控辯雙方同意 2 天審訊的安排,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審期定在 9 月 13 至 14 日,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2022 年 5 月,年資逾 30 年的女警,涉於停職期間,在尖沙咀 iSQUARE 一間店舖內,偷取一頂價值逾 5,600 元的「Prada」帽。她早前被裁定一項盜竊罪成,還押小欖精神科精神病治療中心索取報告,周三(14 日)被判處 3 個月監禁、緩刑 12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盼以罰款處理;裁判官林子康直言「不苟同」,稱被告帶備工具移除貨品的防盜裝置,顯然經計劃。官又提及「被告本身係一名經過專業訓練嘅警員,工作咗相當年期先有精神疾患」。 官續指,被告曾入住「中途宿舍」,療效「相當之令人失望」,惟一選項為監禁,但恐其病情惡化,故判緩刑。被告聞判拭淚,官籲她「喺未來唔好再干犯任何罪行,希望被告你嘅家庭成員可以好好引導你」。早前庭上透露,被告來自警察世家。
2019 年 10 月 4 日,政府引用《緊急法》,通過《禁止蒙面規例》。規例翌日凌晨生效前後,多區出現「流水式」示威,有中資公司門市被破壞;其中深水埗「中國移動」分店的玻璃櫥窗、捲閘遭破壞,被掠去約值 250 萬元手機及配件。事隔逾兩年半,3 人被落案起訴 5 項入屋犯法罪,其中 1 名孟加拉籍運輸工人,已被還押逾 30 個月。 3 人周三(26 日)於荃灣法院大樓(暫代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林嘉欣准為其中 2 名未滿 21 歲的港籍被告索取更新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辯方指,其中一名被告沒參與破壞店舖,犯案因當日走經店舖時看到捲閘遭破壞,僅為「機會主義」。法官則指,店舖遭破壞、使他人可自由盜竊的原因顯然易見,「全球均有相似事件發生」;而「最為擔心」的是犯案者缺乏紀律、自制力、無視法紀。案件押後至 5 月 11 日判刑,3 名被告須還押候判。
一名 43 歲無業女子被指於旺角一間寵物店內,偷竊一隻約瑟爹利犬,案件周四(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辯方申請押後至 3 月 30 日,以待索取文件和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施祖堯批准,但拒絕其保釋申請,期間被告須還押候訊。
2022 年 5 月,55 歲正在退休前休假的女警,被指在淘大商場的 DONKI 驚安之殿堂內,偷竊約 580 元的食物。她於周一(1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罰款 2,000 元,並在保釋金中扣除。 被告被控於 2022 年 5 月 28 日,在九龍牛頭角淘大商場 3 期 1 樓 DON DON DONKI 偷竊 1 包飯素,4 個蘋果,3 個牛油果,1 盒帶子及 3 包鰻魚,共價值 582.4 元,而上述物品為泛亞零售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財產。
2019 年 10 月 4 日政府引緊急法通過《禁止蒙面規例》,規例翌日凌晨生效前後,多區出現流水式示威,有中資公司門市被破壞。其中深水埗中國移動分店被人打爆玻璃櫥窗,被掠去約值 250 萬元手機及配件。事隔逾兩年半,3 名運輸工人共被控 5 項入屋犯法罪,周三( 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指,案件將移交區域法院審訊,申請押後 7 月 7 日處理轉介文件,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另外,因有被告為孟加拉藉不諳中文,控辯雙方同意審訊以英文進行。 除第三被告、 19 歲運輸工人葉聰杰獲准以 2 萬元保釋外,其餘兩人沒保釋申請,還押懲教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