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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TG討論屠殺警員等 學生「串謀有意圖傷人」無罪 官指沒協議傷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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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TG討論「大屠殺」警員及支持防疫政策人士 17歲學生否認「串謀有意圖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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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廚染新冠獲發8日病假 復工當日被解僱 平機會代入稟向僱主索償共2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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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詩雅涉瞞行蹤案|辯方稱王警誡下曾指媒體提前曝光其行蹤 衞署職員否認

王詩雅涉瞞行蹤案|辯方稱王警誡下曾指媒體提前曝光其行蹤 衞署職員否認

2022 年 1 月 3 日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暪出席派對當日的行蹤。王詩雅面對 4 項傳票罪,案件周一(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

辯方盤問負責警誡會面的衞生署調查員時指,王曾向他稱,「我嗰頭講完,轉頭媒體比政府記招仲早將我的行蹤或接觸咩人登晒出嚟,我一啲病人私隱都冇」,強調如不確定來電者身分,將不會補充行蹤;調查員否認王曾説上述內容。

辯方又仔細問調查的權力從何而來、調查涉案閉路電視的情況等,一度被暫委裁判官葉青菁質疑為「fishing(提出無基礎的試探性問題)」;辯方否認。官則指「睇嚟我要重新學習『fishing』…我熱切期待住你嘅陳詞係用得返佢所有嘅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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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詩雅涉瞞行蹤案|辯方盤問控方專家時稱指控「最少會有案底」 官打斷問目的

王詩雅涉瞞行蹤案|辯方盤問控方專家時稱指控「最少會有案底」 官打斷問目的

2022 年 1 月 3 日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暪出席派對當日的行蹤。王詩雅面對 4 項「明知提供虛假資料」傳票罪,案件周五(1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

控方專家證人、港大腦神經科教授張德輝日前供稱王入住感染控制中心後,「個人好清醒」;張周五續作供,續稱王年輕、身體好,「冇乜證據顯示(新冠病毒)影響到腦袋」,又指辯方醫生不曾為王作認知方面的檢查。

辯方於盤問時向張指出,「其實被告人都係受害人,佢確診咗新冠病毒 」,又提醒控罪嚴重,「最少會有案底嘅指控」。裁判官此時打斷「你係咪認為專家知道咗幾多條控罪、係咪嚴重,會影響到佢嘅證供?」辯方否認。案件下周一(16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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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男涉確診後光顧美心MX、吉野家、搭港鐵等 9罪罪成判囚7月15天 官斥自私

42歲男涉確診後光顧美心MX、吉野家、搭港鐵等 9罪罪成判囚7月15天 官斥卑劣自私
42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 2 月感染新冠病毒期間,前往「美心 MX」、「吉野家」等餐廳。他被控 12 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罪,案件周四(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 9 罪罪成。

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稱,當時正值第五波疫情的陰霾,死亡人數高,醫療資源緊絀。政府需使用大量公帑,保障市民生命,惟確診人數急升,斥被告行為「極度卑劣自私」,或令特區政府的努力付諸流水。裁判官指,被告的一己私欲,影響無數無辜市民生活,令復常道路更崎嶇。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現時正就另案服刑。他聞判後,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並重申他原本就此案獲保釋,稱希望上訴庭釐清本案的爭議,又透露將在 7 月服刑完畢,屆時會尋找律師協助,但最終遭裁判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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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男被指確診後到訪美心 MX 等 官指不清楚控方立場 押後裁決、促再陳詞

41歲男被指確診後到訪美心 MX 等 官指不清楚控方立場 押後裁決、促再陳詞
41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 2 月感染新冠病毒期間,前往「美心 MX 」、「吉野家」等餐廳。他被控 12 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罪,案件原定於周三(8 日)裁決。

惟裁判官李志豪指,控方盤問時指被告「相當可能已經蒙受感染」,詢問法例出處。控方回應稱,是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下的釋義。

官續指,該釋義並非本案控罪,而根據控罪,控方須證明被告「清楚知道自己受感染」;又指控方引用「隔離令」與本案無關,要求控方再作書面陳詞釐清立場,並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23 日,聽取被告就控方陳詞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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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染疫到訪美心MX等、FB發文「去多啲藍店」 男子稱當時僅快測陽性

被指染疫到訪美心MX等、FB發文「去多啲藍店」 男子稱當時僅快測陽性
41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 2 月,感染新冠病毒期間,前往「美心 MX」、「吉野家」等餐廳,又疑在 Facebook 群組「香港黃色經濟圈」發布吉野家食物照片稱「明嘅就明」、「林鄭你要攬炒,我實去多啲藍店」。他被控 12 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罪,裁判官李志豪周一(30 日)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周二(3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選擇出庭作供。

被告認為他當時僅快測陽性,但政府尚未承認快測結果,認為只有「一半一半」機會確診,而且沒有收到隔離令,相信外出並不犯法。他又強調,只是因為生活所需才外出。但控方引述被告向警方錄取的口供,他當時表示「不滿政府防疫措施,導致我失業,一時意氣用事」而發文。控方質疑被告當時到訪不同地方,目的為使人蒙受感染風險,被告否認。案件押後至 3 月 8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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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爾男被指煽惑確診者外出 辯方至開審始申押後 官稱再有下次將頒訟費命令

尼泊爾男被指煽惑確診者外出 辯方至開審始申押後 官稱再有下次將頒訟費命令

22 歲尼泊爾籍男學生,被指今年 2 月在 Instagram 上載照片,煽惑新冠病毒接觸者或感染者外出播疫,事隔半年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男子原本首度提堂時,沒法律代表下即席認罪,惟求情時稱沒意圖令人染疫,被官拒納答辯,延至周四(12 月 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甫開庭,辯方即申請押後,指仍在準備專家報告等。裁判官王證瑜考慮報告對辯方案情重要,酌情批准押後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再開審,惟點名批評責任在被告,指法庭已訂下審期,被告卻在審前覆核後 1 個月方找律師,認為經濟拮据不是藉口,因非單一被告的困境,重申若有下次,會向被告下達訟費命令。 辯方指需時準備專家報告等官批准惟斥延誤責任在被告 在首度提堂及審前覆核時均自行應訊的被告、22 歲尼泊爾籍學生古力素(Gurung Nischal),周四有法律代表。甫開庭,辯方申請押後,指仍在準備專家報告、證供,又提供案件時序表,指辯方已竭力盡其所能(doing whatever we can)。 裁判官王證瑜指,留意到被告在審前覆核時仍自行應訊,1 個月後才聘律師,認為今日案件延誤,被告須負部分責任。辯方解釋,被告當時經濟拮据,要籌錢打官司,方遲找律師。但王證瑜認為理由欠說服力,指經濟困難非單一被告面對的困境,其他被告都深明法庭有期限、審前覆核及審訊日子明確,其中審前覆核就是預備審訊的程序,古力素卻在審前覆核後 1 個月才聘律師,至今日開審才申押後,使審前覆核形同無用(defeat its purpose)。 惟王證瑜指,考慮到報告對辯方案情重要,且控方立場中立,遂酌情批准延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正式開審,但重申若有下次,會向被告下達訟費命令。 控方表示,本案有兩名證人,1 人為警員,另 1 人為專家,主要解說 Instagram 運作。辯方擬盤問兩證人共約 2 小時,被告則暫未決定會否作供。雙方料審期約為 1 日。 首提堂時即席認罪 辯稱無意使他人染疫官指辯稱沒犯案意圖 拒納認罪 被告古力素(Gurung Nischal,尼泊爾籍學生)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指他在 2022 年 2 月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