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3 日審訊,黎第 11 日作供。辯方引述由黎撰寫的專欄文章,該文章被控方指控為煽動仇恨,包括以「前宗主國」形容英國、以「無恥無信」形容中國政權等,黎一概否認指控,強調只是說明事實。
就黎於 2020 年 6 月受訪曾指「我會同呢啲人留喺度抗爭到底」,辯方問他當時有否邀請員工與他一同抗爭。黎否認,指他不會這樣做,「因為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蘋果》高層間亦沒共識要抗爭到底。案件周五(6 日)續審,辯方已就《國安法》實施前的內容完成提問,料將針對《國安法》實施後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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