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10 日審訊,黎智英第 18 日出庭作供。辯方提到,黎於 2020 年 8 月 10 日被捕,兩日後獲准保釋,回到壹傳媒大樓時接受訪問,指「將來瞓喺監獄,whatever,我都係會揀呢條路。」黎庭上指,「呢條路」是指參與爭取自由運動的路,又提到《蘋果》以前會批評共產黨、政府或領導人,但《國安法》生效後須相當小心,並減低激烈程度,「甚至化整為零」,而黎相信他們站在歷史中正確的一方。
至於黎在報道稱「見佢哋對各人嘅(罪名)指控又有啲騎呢」,黎庭上解釋,警方拘捕其兩名兒子,令他感到很奇怪,因為他們不管在生意或非生意上,都從未參與任何事情。他當時亦不知周庭及李宇軒同被捕。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被捕後受訪指「坐監都揀呢條路」 黎:意指六四後爭取自由運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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