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鍾錦麟稱曾私下表達憂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或致DQ 戴耀廷覆不會作出要求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5 日)展開第 53 天審訊,鍾錦麟在控方主問下,提及曾於 2020 年 4 月新東首次協調會議後,「拉咗戴耀廷埋一邊」,私下對戴表示憂外面風聲說若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或致所有人遭取消參選資格。鍾並引述戴當時稱,「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咁否決…我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喇掛?」
鍾又供稱,同年 5 月尾,戴約見他和其他區議會主席討論初選票站,並指戴席上提及「所有嘅初選協調已經係完成咗,同埋係有共識喇」。此外,鍾供稱何桂藍在新東會議上自我介紹是「立場姐姐」時,何兩度在被告席大叫「肯定無!」
另外,鍾供稱「民動」於 2020 年 1 、2 月曾計劃協調 2020 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惟「最後係由戴耀廷去主導咗成個協調嘅程序」,又指趙家賢曾冀由「民動」協調,但「無乜人睬佢」。而鍾、趙同年 2 月與戴耀廷會面,並達成共識,「民動」會協助戴領導的初選或協調。趙家賢早前供稱,「民動」於 2020 年 5 月初獲戴及區諾軒邀請,並於 5 月中後才同意承辦初選。法官周四問鍾,「民動」是否 5 月正式獲委任?鍾答稱,「對於法官呢個講法,我唔係太清楚,所以我無其他嘢可以協助到法庭。」案件下周一(8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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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查車牌罪成終極上訴 官質疑律政司為令被告墮法網 不斷收窄查冊申請範圍
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被指為跟進元朗 721 襲擊事件,向運輸署虛報車牌查冊用途,2021 年被裁定兩項作出虛假陳述罪成,罰款 6,000 元。蔡提定罪上訴被高院駁回後,再申終極上訴,終審法院周三(3 日)開庭審理。
蔡一方強調,傳媒作為第四權負責監察社會,蔡玉玲作為新聞工作者調查的內容,涉及「車輛在道路上使用」的用途,查冊目的明顯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蔡一方又指,傳媒多年來一直有查冊,涉案調查報亦明確提及記者向署方查冊,可顯示她根本不知其行為違法。律政司反駁指,根據聲明字眼及背景,「交通及運輸事宜」明顯不包括新聞調查報道。法官李義質疑,律政司為求令被告墮入法網,不斷收窄查冊的申請範圍。終院 5 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擇日頒下判詞。
蔡玉玲在庭外指,希望法官可以衡量在公眾知情權、新聞自由和個人私隱之間,應如何取平衡;同時釐清在現行法例下,有否賦權政府單方面、一刀切排除新聞工作者使用查車牌所得的資料。被問到若最終敗訴,對新聞界會有何影響,蔡玉玲形容「惡劣情況」早已發生,指她留意到自己被控後,很多媒體機構不再容許記者查車牌。她指若終極敗訴會感到遺憾,「但我本著的立場是,我一直都希望能夠為業界,或為新聞行業做自己可以做的事。」
黎智英國安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指控方阻Tim Owen來港抗辯「是逼害非檢控」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不設陪審團,原訂於 2022 年 12 月 1 日開審,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以釐清參與國安案律師資格,終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周二(2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辯方指委任「指定法官」過程不透明及缺乏保障,造成表面偏頗,影響公眾觀感。他又指,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遭政府「惡意」阻礙來港抗辯,形容「是逼害不是檢控」。控方則指,辯方提出嚴重指控,且無證據支持,重申政府沒有行為不當。3 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將於一個月內宣判,期間候黎智英另一宗司法覆核案裁決。
《立場》被指煽動案 從涉案文章談至新聞原則 鍾沛權36日作供說了甚麼?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2022 年 10 月開審至今歷 52 日審訊,前總編輯鍾沛權在 4 月初完成 36 日作供。另一被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至 6 月 19 日結案陳詞。
鍾沛權作供所牽涉的議題眾多,除了涉案文章,還有特刊《立誌》、新聞原則、編輯室運作、個人政治立場,以及他面對《立場》最後掙扎的心路歷程。控辯雙方在盤問、覆問期間,分別呈遞逾 200 份新文件,辯方余若薇一度在庭上表示,外界以為本案涉及百篇文章,她澄清涉案文章只有 17 篇。
究竟控方如何指控文章煽動?控辯雙方為何呈遞多篇新文章?在鍾沛權眼中,新聞又是怎樣一回事?《法庭線》整理鍾沛權連日供詞重點,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校內誕嬰後衣物塞口棄垃圾桶 中六女認殺嬰罪候判 辯方指被告自責欲「以命換命」
2020 年 9 月,中六女生上課期間,到校內廁所誕下女嬰。她稱因不想嬰兒哭泣,用衣物塞住其口,並將嬰兒放入袋中及棄置在垃圾桶旁,及後路人經過揭發事件,救護員到場發現嬰兒四肢僵硬、沒有呼吸及脈搏。女生被控謀殺罪及屬交替控罪的殺嬰罪,周四(4 日)承認殺嬰罪獲控方接納。
辯方求情指,被告生長於破碎家庭,事件對被告而言,是一個可怕的經歷,又指根據精神科醫生報告,被告有欲以自己性命換取嬰兒性命的自責想法。辯方亦引述女嬰生父指,他認為坐牢的人應是自己而非被告。法官李素蘭指本案是一場悲劇,認同被告當時所面對的處境確實困難。她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25 日判刑,應辯方要求索取感化報告,女生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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