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4 人經審訊被定罪後,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上訴庭周四(8日)聽取陳詞後即日駁回,料 6 個月內頒判詞。
法官關注案中刑罰沒明顯過重,上訴庭不宜介入,而定罪上訴理據已於同類案件駁回,另指律政司一方遺漏近期判例。庭上披露,4 名上訴人最快將在今年 7 月及 9 月相繼出獄。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4 人經審訊被定罪後,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上訴庭周四(8日)聽取陳詞後即日駁回,料 6 個月內頒判詞。
法官關注案中刑罰沒明顯過重,上訴庭不宜介入,而定罪上訴理據已於同類案件駁回,另指律政司一方遺漏近期判例。庭上披露,4 名上訴人最快將在今年 7 月及 9 月相繼出獄。
2023 年 9 月,啟德郵輪碼頭一道鐵閘倒塌,53 歲保安員被壓中致雙腳需截肢。碼頭營運公司、保安公司及保安主任否認沒確保僱員安全及健康等罪,案件周三(7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保安員事主撐拐杖出庭作供,稱上司要求他與另兩名保安員「盡量扶正個閘」,3 人遂遵從指示,但差不多扶正鐵閘時,「手都未放」鐵閘便突然倒下。公司及上司一方指出,曾安排講座、發指引講及如何處理大閘問題,而上司從未指示他們扶正鐵閘。事主一概否認。
2023 年 8 月,一名男工在機場航天城 11 SKIES 商場地盤工作期間觸電死亡,承建商「協盛建造」承認 7 罪,被判罰款 26.1 萬元。控方申請刑罰覆核,指部分傳票控罪經修例後,最高罰款增加 5 倍,建議將罰款增至逾 84 萬元,周三(7 日)在區域法院(暫代西九龍法院)審理。
「協盛建造」代表指,公司財困、即將結業,無力繳交罰款。官關注有否文件證明財政能力,代表向公司索取指示後,指「老闆覺得係私人文件,唔方便提交」。官聽畢雙方陳詞,押後至 1 月 21 日裁決。
32 歲時任護理員,涉於 2022 年 9 月收取 3,500 元,協助 3 人成為天水圍一間暫託中心的護理員,被控 3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三( 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被告以 5,000 元保釋。
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三(7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法庭繼續處理被告是否自願參與錄影會面的爭議。
廉署調查員供稱,首被告陳永堅被捕後,有兩人自稱其法律代表要求與陳見面,因當時知道陳將獲廉署保釋,所以調查員建議該兩人等待。辯方盤問指,調查員在拘捕前曾向陳稱,「想搵你指證其他人」。調查員不同意。案件周四續。
第五天審訊|辯方爭議口供自願性 廉署調查員:有讓首被告選擇錄口供否
機電署機械督察涉 2023 年至 2024 年間,隱瞞欠下至少兩間財務公司債務,詐騙署方儲蓄互助社(遮仔會)向他批出 3 筆貸款,合共 84 萬元。他被控 3 項欺詐罪。案件周三(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指被告已收妥文件,現需時索取法律意見,另為被告申請保釋。控方不反對押後,亦不反對保釋申請。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押後至 3 月 4 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5,000 元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觸控方證人。
機電署指,涉案的機械督察已被停職。署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廉潔和操守,並全力配合廉署的調查工作。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署方不便就事件作出評論。
政府物流署早前終止由「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港島及部分離島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瓶裝水的合約,董事及股東夫婦被捕,其中 61 歲男子涉投標時使用虛假資料,案件周二(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修訂原有欺詐罪,另增加企圖欺詐及交替的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並要求押後案件,待與食環及海關案件合併,屆時本案將轉介區域法院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把案件押至 1 月 13 日再訊,被告沒保釋申請續還押。
滙豐銀行職員被指於 2024 年至 2025 年間,從在內地任職中介的女友收取逾 1.3 萬元人民幣款項,以協助逾 120 名內地客開立香港滙豐戶口。兩人周二(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判囚 6 個月。
辯方求情指,女被告出於對未婚夫的信任而犯案,又指「犯案主要係文化差異,唔知賄賂罪行喺香港係咁嚴重」。
35 歲男子涉把兩個相機鏡頭藏在煙盒,並放在尖沙嘴一酒吧的女廁偷拍。被告承認窺淫罪,周二(6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 8 個月。官指被告有預謀地偷拍,時間不短,他亦曾進入女廁確保鏡頭運作正常,而被揭發時已拍攝 7 名事主如廁,其中一鏡頭拍到容貌。
辯方求情指被告深感後悔,現與家人緊密、獲女友支持,又指他在宏福苑火災後曾義載、熱心公益,犯案乃個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