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公務員的一男一女,被指 2024 年 10 月,在香港鯉魚門廣場 1 樓惠康偷竊意粉、果汁、香蕉等總值約 59 元貨物,同被控一項盜竊罪,周一(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二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3 月 11 日再訊,以候控辯雙方商討控罪。二人准以 500 元擔保,期間須居於報稱住址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報稱公務員的一男一女,被指 2024 年 10 月,在香港鯉魚門廣場 1 樓惠康偷竊意粉、果汁、香蕉等總值約 59 元貨物,同被控一項盜竊罪,周一(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二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3 月 11 日再訊,以候控辯雙方商討控罪。二人准以 500 元擔保,期間須居於報稱住址等。
一名官校女教師被指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在 Facebook 發表不當言論,經紀律聆訊後被裁定行為不當,遭公務員事務局革職。她早前入稟高院提請司法覆核,指當局革職決定涉程序失當,不恰當干預其言論及表達自由,周四(11 日)開庭處理。
申請方陳詞時稱,申請人當時僅在其個人 Facebook 帳戶發表私人意見,且帖文只供「朋友」閱讀,認為其言論及表達自由應受保障,否則或造成寒蟬效應。另申請方引述涉案帖文,指僅為洩憤、表達情緒等,指革職決定屬不合比例。
公務員事務局一方引述《公務員守則》等文件,重申公務員核心價值和原則,須抱持政治中立,故指即使在社交媒體上發表私人意見,都不可違反原則。另指申請人有 380 多名 Facebook 朋友,帖文內容已足以傳播,且其帖文有廣泛傳播,故其學生可能看過帖文。官聽畢雙方陳詞,會於 4 月 26 日或之前裁決。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涉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程式被控。其中一名入境事務助理員被告不認罪,案件周三(2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 控方指,辯方須證明被告有否合法權限或解釋進入大樓,遭裁判官林子勤反駁「呢個係控罪元素喎」,舉證責任在控方。控方低頭翻查文件後,稱「我 miss 咗呢度(控罪內容)」。 辯方則提出,被告下載涉案虛假程式時,政府未有通告提醒市民,該如何下載正確的安心出行程式,故被告一直真誠相信正使用正確版本。案件押後至 3 月 30 日裁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被指於措施生效當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繼 3 人早前不認罪,分別排期 2023 年 2、3 月開審後,周三(23 日)再多 1 人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指會爭議被告是否「入侵者」。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押後案件至明年 3 月 2 日以中文審訊,料審期 2 日,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被捕,涉嫌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案件周一(2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分拆案件處理。其中 3 人否認控罪,案件分別排期至 2023 年 2 月至 3 月開審。辯方透露,將爭議在事實和法律上是否構成「侵入」,以及被告是否知道其使用虛假「安心出行」。餘下 2 名被告押後再訊。
34 歲公務員被指在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間,多次在「連登討論區」發布煽動帖文,遭國安處控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二( 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14 日再訊,以待索取相關醫療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34 歲公務員被指在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間,多次在「連登討論區」發布煽動帖文,遭國安處控以「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三(3 日)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3 日再訊,以等待警方檢驗相關電子器材。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 陸挺峯(34 歲,二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今由當值律師代表。他被控於 2020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8 月 1 日期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LIHKG 發布及/持續展示陳述,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事項; (c)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WKCC270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