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就「47 人案」服刑的 3 名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林卓廷及陳志全,周二(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就著 3 宗被指違「特權法」、涉 2019 至 2020 年的立法會會議期間衝突案件應訊。朱凱廸及陳志全認罪,判囚 14 天及 32 天,考慮 2 人正就「47 人案」服刑,官指部分刑期可同期執行,可視為加監 7 天及 20 天;林卓廷則不認罪,押後 9 月審訊。
辯方求情時提及,陳志全服刑期間,他「好錫」的母親不幸過身,雖獲懲教通融而在臨終前見到最後一面,但陳對過身當刻未能陪伴身旁抱憾。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就朱、陳分別涉及的 2 案,即逃犯條例法委會「鬧雙胞」、「立會潑臭水案」指,案件不涉非常嚴重武力,但議會是議事地方,要和平表達,不容許兩名被告所作所為,二人行為亦顯然出於政治目的,致應有的會議暫停或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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