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名男子被指 2019 年 10 月,在 WhatsApp 群組揚言殺害警員及其家屬,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煽惑有意圖而傷人」罪成,周一(29 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囚 22 個月。
案情指,群組內成員有總督察,把對話截圖轉交同袍跟進。辯方求情時提及,3 人在私人群組對話,沒料到言論會被人截圖,而群組內「成功人士」居多,被煽惑機會相對低。另力陳本案涉檢控延誤,3 人由 2019 年 10 月犯案,2 個月後被捕,至 2022 年才正式提堂,應予減刑。
法官張潔宜判刑時指,案發時香港正經歷嚴重衝擊行為,被告行為明顯加劇社會安寧被破壞的風險;而襲擊對象是警方及其家人,無疑是阻礙及正面挑戰警方執法。官另斥被告誣衊警方性侵女示威者、謀殺市民,甚至利用催淚煙害全港市民等,或致市民懷疑,甚至仇視警方,打擊警隊公信力。但官接納初犯、延誤等因素,予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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