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兩名案發時入職童樂居約 3 至 4 個月的幼兒工作者,周四(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承認掌摑 1 至 2 歲幼童及打頭 。 其中一名認罪被告,向控方提出願錄取「無損權益口供」(Non-Prejudicial Statement,簡稱 NPS),申請押後判刑,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押後至 9 月 29 日判刑,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另一認罪則須還押至 8 月 18 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 另外,同案一名 23 歲被告否認虐兒,是童樂居案首名不認罪被告,案件排期明年 1 月 18 日開審。辯方指她不爭議有施襲行為,但會爭議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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