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分裂罪成判囚5年 因23條不獲提早釋放 馬俊文刑滿出獄

煽動分裂罪成判囚5年 因23條不獲提早釋放 馬俊文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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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焦點報道 2025.6.22-6.28

《法庭線》焦點報道 2025.6.22-6.28

Podcast 上周焦點 23條首宗司法覆核 馬俊文不獲提早釋放覆核上訴被駁回 咬斷警手指囚5年半 杜啟華獲釋後須守監管令 申赴英讀書被拒提覆核 何俊仁多項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被吊銷律師執業資格3個月 陳輝旺死因研訊 專家:不認為警員力量足致移位 南丫海難研訊 政府化驗師:海泰號有否裝鋼板對事故影響不大 反恐第二案 控方質疑第四被告沒向家人投訴被警毆打 10.6灣仔5人暴動無罪發還原審 罪成囚2年至3年2周 蔡天鳳案 兩人助前夫出逃罪成判囚6月 女被告准保釋候上訴 《立場》案 林紹桐煽動定罪上訴排期2026.9聆訊 創「金錢自由」符號藝術家認刑毀判緩刑 專題報道 反修例六年 近半暴動被告已出獄 5個青年如何在新生活前行? 黎智英案供詞整合 黎作供52日說了甚麼?

23條首宗司法覆核|馬俊文不獲提早釋放覆核上訴被駁回 判詞:不存在剝奪轉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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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5.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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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CAST: 上周焦點: 南丫海難研訊 財利董事推翻2013說法 稱早已決定不裝水密門  23條首宗司法覆核上訴 上訴方指國安定義太闊 擅攜投訴信離獄案 鄒家成刑期上訴得直改罰款 5人事隔4年半被控理大暴動 2人擬不認罪明年5月審  父母涉虐殺初生男嬰 被告謊稱傷勢由未足兩歲長子造成 羈留者遭木棍捅肛案 退休懲教助理及另3人擬不認罪 被指濫發逾萬張免針紙 西醫蔡淑梅與夫不認罪 醫生王秉亮認濫發6000張免針紙還押 遭食環署檢走月餅 膳心小廚要求裁斷是否合法

23條首宗司法覆核上訴 上訴方:國安定義廣闊 懲教署長「別無他選」無法轉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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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一周焦點報道 2025.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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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支聯會資料案鄒幸彤3人終極勝訴;快必煽動案終極敗訴;黎智英完成作供 上周焦點: 支聯會資料案鄒幸彤3人終極勝訴 終院指遮報告礙公平審訊 首宗《國安法》實施細則案件「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審法院 5 法官周四(6 日)一致裁定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終極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鄒離庭前笑著舉起「V」字手勢;鄧在法院外稱「公道自在人心」,徐回覆指「冤獄站不住腳」。政府指,備悉終院的判決,會仔細研究判詞,審視執法經驗,研究如何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 終院裁定,律政司必須證明支聯會事實上是「外國代理人」,而引「公眾利益豁免權」大幅遮蓋國安處的調查報告,令被告方無法得知控方的論據,剝奪其得到公平審訊的權利,亦令律政司沒有證據舉證,定罪不穩妥。 終院又指,原審裁判官羅德泉強調為「有效」維護國安,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代理人已是足夠,而上訴時高院法官黎婉姫更進一步裁斷,被告不能挑戰警方通知書的有效性,兩人的裁決均為錯誤。終院指出,法院履行維護國安職責時,不能忽視保障權利條文。 首宗煽動罪終極上訴 終院一致裁定譚得志敗訴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 被裁定 11 項《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成(舊煽動罪),判囚 40 個月。他提出終極上訴,周四(6 日)被終院 5 位法官一致駁回。 本案爭議《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舊煽動罪),是否須在高院由陪審團審理的可公訴罪行、須否證明煽暴意圖。判詞指,不論在《國安法》訂立前後,區域法院均有審理舊煽動罪的司法管轄權,又指舊煽動罪非普通法罪行,故控方毋須證明煽惑暴力意圖。 本案是首宗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舊煽動罪案件,現時有煽動案正押後,待譚案終極上訴結果,而譚得志已就本案服畢刑期,另就 47 人案正服刑。其社交媒體於裁決後發文,引譚指感謝律師團隊,又指「2027 年 4 月見」。特區政府發言人指歡迎終院判決。 法律評論員黃啟暘認為,裁決反映法庭對言論自由採取較嚴厲立場,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則認為,終院裁決無可挑剔(impeccable),又指《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訂明依法保障自由,認為本港已付出額外努力與國際標準保持一致。 黎智英完成52日作供 案件押至7.28結案陳詞 黎智英被指違國安案,上周完成 145 日審訊,黎結束 52 日作供,辯方完成舉證,案件訂於 7 月 28 日結案陳詞。周五(7  日)散庭時,黎脫下耳機,向家人及法律團隊輕輕揮手道別。 控方上周覆問時,先後引述黎的「Live Chat」節目及專欄內容,指當中分別提及「科技禁運」、取消香港特殊地位,以及要求中美貿易與人權議題扣連。黎否認提倡美國針對中國「科技禁運」、繼續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強調當時已實施這些措拖,自己只是分析現況。控方質疑,黎犧牲香港為美國爭取利益?黎否認,指香港與美國有共同價值觀,他是為香港自由而戰。 他另外在辯方覆問下重申,沒牽涉民主派初選、不知同案被告陳梓華涉及國際線,並提到於 2020 年就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時,沒向法庭透露打算赴美見官員,因擔心事件較敏感,會減低申請的成功機會,重申赴美主要目的是探望孫女,當時見外國官員亦非犯法。 反恐第二案|EOD警司:涉案原材料有無害用途 惟土製炸彈常用平常材料 反恐第二案上周完成第 66 日審訊。控方傳召負責觀看涉案閉路電視片段的警員作供,他供稱在片段中,從外型、身型、衣著、步姿等認出第五被告楊怡斯,但在盤問下承認錯將辨認另一被告的供詞「搬字過紙」;辯方質疑他根本認不出楊,警員否認。 控方專家證人、爆炸品處理課警司盧秉善供稱,明愛醫院的土製燃燒裝置無刻意密封,估計是用作爆燃而非爆炸,但仍有能力造成死亡;羅湖站的兩個無線電土製爆炸裝置,因非嚴格製造、沒密封,「造成爆破的可能極少」,但若一同引爆足以造成多人傷亡。專家報告又指,從第八被告住所搜出的聚氨酯樹脂、氧化鐵粉、糖霜等均可用於製造炸彈。警司同意,上述材料有許多「無害用途」,但指一般製造土製炸彈都會用看似平常的材料。 至於在涉案大角咀宏創方兩個單位,搜出 5 支滅火筒。消防安全管工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確認滅火筒經改裝,注入疑似汽油,改裝金屬噴嘴。警方從次被告李嘉濱的電話,擷取多段顯示有人用滅火筒噴火的影片。專家認為片中的滅火筒經改裝,估計有人一邊用滅火筒噴出汽油,一邊使用打火機,令滅火筒噴出火焰。 23條首宗司法覆核|馬俊文敗訴原毋須支付訟費 法庭改下令支付一半訟費 … Read more

23條首宗司法覆核|馬俊文敗訴原毋須支付訟費 法庭改下令支付一半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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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案件回顧 2024法生了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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