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名食安中心衞生督察,被指挪用逾 80 件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同被控「串謀盜竊」罪。其中 4 人獲裁無罪,餘下一名被告承認交替的盜竊罪,並轉任控方證人,裁判官王證瑜周二(26 日)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判刑。
案情指,被告盜竊的物品包括罐頭法式燉小牛肉、醬汁八爪魚、墨魚汁魷魚,以及芝士、伯爵茶包等。
辯方求情指,相信被告不可再擔任公務員,其兒子有心臟問題需定期覆診,對被告及妻子構成壓力,又指被告在被捕後做義工及報讀課程,亦於第一時間認罪。官押後至 9 月 23 日判刑,續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法律101|何謂交替控罪?是否等於加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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