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上周二判刑,45 名罪成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五(29 日)高院資料顯示,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何桂藍亦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是案中第五名提出上訴的被告,暫未顯示她有否律師代表。
本周較早時已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的 4 人,亦為不認罪、受審後罪成,包括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及余慧明。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上周二判刑,45 名罪成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五(29 日)高院資料顯示,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何桂藍亦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是案中第五名提出上訴的被告,暫未顯示她有否律師代表。
本周較早時已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的 4 人,亦為不認罪、受審後罪成,包括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及余慧明。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99 日審訊,黎智英第七日出庭作供。
黎智英周五在辯方提問下重申,相約「攬炒巴」劉祖廸於台北會面,只是希望說服劉運用其影響力,平息勇武派的暴力。法官李運騰問,黎與劉見面時,有否提及國際支持、國際游說?黎稱沒有,又在辯方提問下重申,沒打算培養劉或其他人成為政治明星,「從沒有這個瘋狂的想法」。
黎進一步解釋,他是想透過「攬炒巴」組成領袖團隊規範行動,強調並非想他成為勇武派的領導,而是希望他影響勇武派,透過領袖團隊平息暴力。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指不在意、不涉及初選遭官質疑 另確認《國安法》後「堅持留港面對」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98 日審訊,黎第六日作供,提到理大一役後,他認為要組織勇武派領袖團隊,以平息街頭暴力,當時知悉「攬炒巴」劉祖廸對勇武派有很大影響力,遂著陳梓華聯絡對方,相約在台北見面。
針對陳梓華指,黎稱要培養「攬炒巴」做政治明星,黎指陳編造證供,又否認曾稱欲推翻中共,重申僅希望減少暴力、和平示威,得到國際社會支持。法官多番關注黎對「國際游說」的理解,黎表示「在道德高地示威,人們就會同情我們,這是我們最強大的游說」。案件周五(29 日)續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98 日審訊,黎智英第六日出庭作供。黎智英在辯方提問下確認,2019 年 11 月 16 日曾向陳梓華發訊息,問及黑衣人身分。他在庭上供稱,當時認為黑衣人有些「搗亂」,懷疑他們是勇武派。陳回覆著黎多加留意「屠龍」、「中移動」、「閃燈」等小隊,指上述組織領導著令人無法接受的暴力升級。黎指當時只聽聞「屠龍」,不認識其他小隊。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否認稱欲推翻中共、培養「攬炒巴」做政治明星 僅盼獲國際支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97 日審訊,黎第五日作供。黎在辯方提問下,確認曾透過助手 Mark Simon 墊支「G20」全球登報費,但不知道、亦不在意收款方身分,並指在庭上才知悉組織「SWHK」。
黎另指,透過李柱銘認識「前線年輕人」陳梓華,當時與對方見面,是希望透過陳平息年輕人的暴力。就陳供稱,黎想主導「勇武派」,黎否認,指說法「蠢得可笑」,「只是要勇武派平息暴力已相當困難,勇武派怎會接受我做領袖?」案件周四(28 日)續審。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上周二(19 日)判刑,45 名罪成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其中 4 名被告,包括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周二(26 日)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高院資料顯示,4 人暫未有律師代表。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4 人均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其中鄒家成被判囚 7 年 9 個月,余慧明被判囚 6 年 9 個月,黃碧雲、楊雪盈同被判囚 6 年 6 個月。 官拒納鄒家成、余慧明證供 3 名原訟庭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今年 5 月頒下裁詞,解釋裁定 4 人及其他不認罪被告罪成的理由(見報道)。 有份發起〈墨落無悔〉聲明、參選新東的鄒家成,在審訊時供稱聲明中「會運用否決權」的一句,並非各區的協調共識,〈墨〉並非協議、無約束力。不過法官拒納,又指鄒的立場較激進,相信他會用任何方法,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裁定他罪成。 參選衞生服務界的余慧明,為「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她供稱預設立場是對預算案投反對票,形容「依個只係一個姿態」,屬於「先砌後傾」,不過法官基於余慧明的言論、文章,拒納她供稱願意和政府商討、願意妥協。 官引黨友發言、搜出文件裁黃碧雲、楊雪盈罪成 參選九西的黃碧雲,案發時為立法會議員、民主黨黨員,她選擇不作供。官據共謀者原則,接納時任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於九東民間論壇,提及否決預算案的發言為呈堂證據,用以指證黃,並裁斷黃同意參與涉案謀劃。 參選港島區的楊雪盈,審訊時亦選擇不作供。官指警方在其電腦檢獲的文件,提及「政府多年來提出的財政預算案,都是由上而下…整個過程本身就唔公義」,指她一定會否決預算案,又指文件是在《國安法》頒布前後撰寫,顯示楊否決的立場沒變。 戴耀廷等 4 人被裁定屬首要分子 3 名法官亦於 11 月 19 日宣判(見報道),同案被告之中,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 4 人被裁定屬「首要分子」,法官以判囚 12 至 15 … Read more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97 日審訊,黎智英第五日出庭作供,否認於「飯盒會」給予編採指示,亦否認在會議中談及自己對時局的看法、政治取態。他指,「飯盒會」一般會討論員工早前在工作平台 Slack、或在會上即席提出的問題,由他逐一解答。
法官杜麗冰質疑,黎要求英文版報道《南早》沒有的新聞,也屬編採指示?黎回應指,《蘋果》的價值與香港人不謀而合,「這就是為甚麼我們不需要編輯政策,亦從不以書面或文字形式制定任何編輯政策」。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給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認曾墊支登報費但不知收款方身分 盼藉陳梓華平息暴力 非為主導勇武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96 日審訊,黎第四日作供。
針對《蘋果》英文版的口號「每日一《蘋果》,假新聞遠離我」,黎智英指,這口號與《蘋果》1995 年創報時的標語一致,希望報道真相,而他認為公信力來自報道真相,而非平衡報道。他在辯方提問下確認,即使報道真相可能會煽動他人憎恨政府,仍然會這樣做。但若知屬違法便不會報道,強調《蘋果》一直依法行事。
辯方另圍繞黎個人 Twitter 提問,根據控方開案,黎的 Twitter 追蹤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等。黎指,帳戶交由「徒弟」李兆富打理,他不懂如何追蹤帳戶、亦不懂加上 hashtag。至於控方證人楊清奇供稱,黎希望通過社交媒體擴大影響力,黎稱自己「沒有那麼自以為是」,只是想讓外界了解香港情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96 日審訊,黎智英第四日出庭作供。黎智英上午在辯方主問下,兩度反駁控方證人張劍虹的證供,指自己沒跟張提及制裁。就張有關英文版新聞編採指示的說法,黎直指是張虛構證供。
辯方上周五圍繞黎專欄文章提問,黎指文章不涉煽動暴力或憎恨政府意圖,但承認在其中一篇文章,讚揚一名少女對警方喊粗口「冇得輸」,是受當時氣氛影響,同意言論低俗,現感後悔致歉。他又解釋,提到「和勇不分」並非美化勇武派,而是希望他們受和平示威者影響變溫和。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公信力來自報道真相、非平衡報道 同意即使或涉煽動仍會報道真相
4 年前,默默無聞的「連登仔」李伯盧計劃離港,想回到他一直視為家的澳洲,惟因疫情封關滯港而遇上初選。
他全情投入,在報章賣頭版「三投三不投」廣告、在 Facebook 出 post、學習拍片,直至被帶到被告欄,成為國安大案的第五被告吳政亨,他仍是籍籍無名,就連區諾軒、趙家賢都不知他是誰。
「我唔覺得我係為一個地方付出緊,我覺得我係為一件我認為正確嘅事付出緊」。
在求情階段,有人說愛香港,但這明顯不是吳政亨的心聲。他在求情信大談相信的自由民主,說由始至終純粹支持初選。
這位「Hedge fund 友」說起,當初因獲邀參加反佔中遊行而「政治出櫃」,做過「雷動計劃」義工、經歷過反修例,但至今仍然覺得自己是異鄉人。
一個異鄉人,在他鄉推動他心目中的理念,法庭最後不接納他的辯解,裁定他顛覆政權罪成,判囚 7 年 3 個月。
為何這般投入?吳政亨引喜愛漫畫的角色,說自己都一直在尋覓原因,可能是自我的滿足感,也可能是「part of something bigger,part of something nobler」的虛榮心。
(編按:記者過去兩年透過探訪與書信,與還押的吳政亨聯繫,了解他的個人背景、心路歷程。專訪在他同意下刊出。吳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並判囚,法官指他透過與戴耀廷聯繫加入謀劃、抱持「攬炒」理念,並向他人施壓確保參與及勝出民主派初選的人才可參加立法會正選,而涉案的謀劃一旦實行,會導致特首被逼使下台的憲制危機,必然嚴重阻礙政府履行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