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方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 68 歲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處理她的保單,被起訴「23 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周三(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獲控方豁免起訴的保險代理供稱,涉案保單為親子升學儲蓄保險,由被告在郭鳳儀 1 歲時購買,並一直由被告供款。被告今年 1 月初稱女兒不在港,欲取消保單,又指與女兒商量後,對方同意將保單持有人轉為父親,並透露將與郭鳳儀會面,「到時我就帶埋啲表格過去簽名」。
辯方指,郭鳳儀於 2015 年滿 18 歲時,保險公司曾向被告及郭鳳儀發出保單權益轉移信件,惟郭鳳儀從沒簽署回條,至今亦沒繳交任何保費。保險代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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