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發生至今 4 個月,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周五(27 日)公布,除不受波及的宏志閣外,其餘 7 座大廈居民可於 4 月 20 日至 5 月 4 日期間上樓執拾物品,最多逗留 3 小時,另因應單位損毀程度,最多可讓 4 人同時進入一次,不限於業主親友,稍後會透過「一戶一社工」通知居民上樓日期、時段。
另外,就宏志閣修葺情況,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指,如要確保可安全入住,修葺工程比預期更複雜,包括外牆紙皮石工程未完成﹐亦要修復消防系統、電訊設備等,估計需要過千萬元,亦非幾個月內可以完成。法團管理人合安考慮下月中舉行簡介會,將會避開聽證會時間,屆時能更清晰解答居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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