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待交付高等法院;死者前家姑則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上月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
死者前家姑案件早前轉介區域法院,周四(6日)在區院再訊。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1 日再訊,待索取死者前夫等人被控謀殺罪一案的文件,以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意見,再決定答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待交付高等法院;死者前家姑則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上月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
死者前家姑案件早前轉介區域法院,周四(6日)在區院再訊。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1 日再訊,待索取死者前夫等人被控謀殺罪一案的文件,以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意見,再決定答辯。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8 人被指協助爬渠逃出理大的示威者離開,並駕「家長車」接應,當中 5 人不認罪受審;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 3 年 8 個月;另外 4 人則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 12 至 13 個月。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鄭錦滿及另外 4 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許可申請,將排期於 7 月 30 日審理,料需時 180 分鐘。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待交付高等法院;死者前家姑則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早前轉介區域法院。 前家姑李瑞香自去年 2 月起還押,至今逾 1 年,期間多次申請保釋均被拒。她在周五(17 日)再次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傍晚離開高等法院。 法官張慧玲下午聽罷雙方陳詞,批准被告以現金 10 萬元、人事擔保 10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踏足涉案地點。案件將於 6 月 6 日再訊。 文字報道: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家姑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第二度高院申保釋獲批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待交付高等法院;死者前家姑則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早前轉介區域法院。
死者前家姑去年 6 月向高院申請保釋遭拒,她在周五(17 日)再次向高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罷雙方陳詞,批准被告以現金 10 萬元、人事擔保 10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踏足涉案地點。
2022 年 5 月,27 歲休班男警涉在長沙灣駕車時撞傷途人,對方小腿被撞至變形見骨。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又被指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賠幾多都得」。警員承認「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 3 罪,另否認 1 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後罪成,周五(19 日)於區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被判囚 24 個月、停牌 3 年及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
法官嚴舜儀判刑時稱,被告明知自己醉酒、身體不佳,不宜駕駛,仍罔顧途人或駕駛者的安全,斥他是「極其自私、不負責任嘅行為」。
官又指,被告作為警員,社會對其操守有更高期望,又指其職業生涯受影響是自己造成,「事到現今,悔不當初」;惟考慮他有參與義工、主動尋求輔導治療,學習正面思維等,就危駕罪減刑 2 個月。
2022 年 5 月,27 歲休班男警涉在長沙灣駕車時撞傷途人,對方小腿被撞至變形見骨。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又被指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賠幾多都得」。警員早前承認「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 3 罪,另否認 1 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被告周五(19 日)於區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須還押至 4 月 25 日判刑。
法官嚴舜儀在判詞指出,被告多次請傷者不要報警,在自稱會報警後,仍沒有報警,唯一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他只是想拖延時間,想辦法說服傷者不報警」。法官又指在傷者自行報警後,被告繼續以金錢慫勇,和誘使傷者不向警方報告他駕駛車輛撞傷了傷者,明顯是妨礙司法公正行為。
2022 年 5 月,27 歲休班警涉在長沙灣駕駛 Tesla 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撞向麵包舖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又被指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警員周二(16 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 3 罪,另否認 1 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情指,被告承認當晚與友人飲酒,及後超速駕駛私家車和「衝紅燈」,亦曾下車嘔吐。被告接載一名女子不久後,私家車剷上行人路,撞倒途人及店舖鐵閘,途人小腿被撞至變形見骨,事後診斷為脛骨骨折。酒精呼氣測試顯示,他在 100 毫升呼氣中含有 125 微克酒精。
就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撞倒途人後,著途人不要報警,並指不論賠償多少錢都願意支付,途人則回應稱:「點唔報警啊大佬,你真係痴撚線……唔係錢唔錢嘅問題 … 斷撚咗骨啊大佬。」法官嚴舜儀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不傳召證人,押後周五(19 日)裁決。
2019 年 11 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19 人被指協助他人逃出理大,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5 人承認暴動罪,餘下 14 人不認罪受審,周四(29 日)在區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還押至 4 月 27 日與其他認罪被告求情。
法官王詩麗裁定,其中 9 人從理大逃出,暴動罪成,指他們沒依照「和平有序」的方法離開,反而游繩或逃離,尋求車輛接載,「目的昭然若揭,就是要逃避警方的逮捕」。
至於接載或駕車的 5 人,官指他們知悉上車人士是從理大離開,指「他們是接載暴徒逃避警方的逮捕」。官並指,涉案司機及乘客懷共同目的,就是「雙方共同行動達致免於被捕」,裁定全部 14 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待交付高院;死者前家姑則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二(20 日)首次於區域法院提訊。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4 月 11 日再訊,以給予法律意見及確認警方沒有進一步文件。控方沒反對,並補充指警方於今年 2 月 2 日向辯方提供文件。辯方沒保釋申請,被告期間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