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李卓賢涉 2021 年在尖沙咀美麗華商場,強吻懷孕的女店長,並抓其胸部,事後欲以百萬元換取事主夫婦不追究。李他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 6 個月 2 星期,在今年 6 月被高院駁回定罪上訴後即時服刑。
終審法院網頁顯示,李卓賢已提出終極上訴許可申請,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李卓賢涉 2021 年在尖沙咀美麗華商場,強吻懷孕的女店長,並抓其胸部,事後欲以百萬元換取事主夫婦不追究。李他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 6 個月 2 星期,在今年 6 月被高院駁回定罪上訴後即時服刑。
終審法院網頁顯示,李卓賢已提出終極上訴許可申請,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25 歲男警被指去年 5 月未有將涉及醉駕案女子的血液樣本交到政府化驗所,其後不當要求該女子交出 30 萬元,並以威脅或恐嚇手段,要求對方作出非法的性行為。
男警原被控強姦,但據今年 2 月修訂的控罪書,他被改控勒索、以威脅或恐嚇⼿段促致他⼈作非法的性⾏為、藉公職作出不當⾏為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4 罪。案件案件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擬不認罪,官排期明年 8 月 24 日審訊,被告續准保釋。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蔡的前家姑李瑞香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 10 月 28 日求情,期間被告撤銷擔保,須還押。
法官陳廣池指被告的證供不盡不實,包括數年前警員上門找兒子鄺港智,但李稱沒問曾任警長的丈夫。而蔡母就蔡失蹤報案後,李致電蔡母責怪對方;據片段,有理由相信鄺港智在被告住處留宿,但被告在警員查問時未直接告知,亦未有提供鄺的聯絡方式等。
官批評,被告回應警員查問時「玩弄文字遊戲」、「放煙幕,帶警員遊花園」,在各類證據疊加效應下,認為被告是「護子心切」犯案。
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 5 人,指他們今年 4 月底至 5 月中,多次經電話、電郵和即時通訊軟件,向警方發放虛假訊息,聲稱會引爆在中央駐港機構和啟德主場館內的炸彈,並發放宣揚「台獨」和「港獨」等訊息。其中一名 35 歲男子被控炸彈嚇詐行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 5 罪,周三(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指,正與辯方商討控罪、案情,「好有機會可以比較簡單地處理到呢單案件。」《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押至 10 月 15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警方去年在專業教育學院(IVE)觀塘分校後山檢獲化學品等物品,5 名未成年男女涉串謀製造爆炸品,以及在專業教育學院(IVE)觀塘分校管有爆炸品,被控「串謀製造爆炸品」、「串謀有意圖縱火」、「管有爆炸品」3 項罪名。
其中兩人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被告涉指示他人將指控推卸,以及將刪除手機內資料。
案件周二(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9 月 29 日再訊,批准被告以 5,000 元保釋,期間禁離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以及不能返回案發地 100 米範圍。控罪書顯示案件由國安處負責。
2019 年 7 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3 人,被指要求他人刪去 「7.1 包圍警總」示威者照片,2023 年 1 月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等罪不成立。
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方式,就林卓廷、網媒記者及女社工無罪裁決提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 2026 年 6 月 5 日審理,預料審期一日。
31 歲小學教師涉於 2023 年,在課室先後非禮兩名 11 至 12 歲的小五女學生,被控猥褻侵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 5 罪。他否認所有控罪受審,周四(7 月 31 日)於區域法院裁決。
暫委法官勞潔儀裁決時指,4 名控方證人供詞一致,認為細節並非案發時僅 11 至 12 歲的小童可捏造,且涉及事主 X 的非禮事件,發生時有他人在場,若 X 捏造事實「可以有好多人作供反駁」,裁定 3 項涉及事主 X 的猥褻侵犯罪,以及 1 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官另指,相信被告曾侵犯事主 Y,惟 Y 在盤問時供稱忘記案發日期,認為在技術層面上,控方無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裁定涉及事主 Y 的猥褻侵犯罪名不成立。官另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還押至 9 月 22 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 X 的創傷報告。
警方國安處早前以國安法下「串謀恐怖活動」罪拘捕 5 人,指他們今年 4 月底至 5 月中,多次經電話、電郵和即時通訊軟件向警方發放虛假訊息,聲稱會引爆在中央駐港機構和啟德體育園內的炸彈,並發放宣揚「台獨」和「港獨」等訊息。被捕 4 名女子獲准保釋候查,35 歲男子則被控 4 項《公安條例》下「炸彈嚇詐行為」罪,周三(3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指,警方已完成調查,申請加控 1 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3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家翁及大伯,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現正還押候審。死者前家姑李瑞香,則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辯雙方周五(18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指,被告作供時確認,她知道鄺港智就一宗盜竊案被通緝,而案中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她得知蔡天鳳母親就女兒失蹤報警後,立即催促鄺離開,可見她是想避免警方調查時一併拘捕鄺,有妨礙司法公正的意圖。控方又指,被告一時稱蔡時常失聯數天後回家,認為蔡母毋須急於報警,一時又稱因擔心蔡的安危,表示「死啦我好驚呀」,證供有矛盾。
辯方採納書面陳詞,沒有補充。案件押後 9 月 30 日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