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於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周四( 16 日)於區域法院否認暴動罪開審,為首宗涉及理大校內暴動的案件。 控方案情指,各被告由理大逃走至科學館內更衣及扔掉裝備,期間科學館保安曾叫他們將物放進垃圾袋。警方最後在科學館內圍捕案中被告,並檢獲該垃圾袋。控方將依賴被告衣物上的藍色水漬,證明他們曾參與理大校內的暴動,又指各人離開理大後,曾向警方投擲汽油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於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周四( 16 日)於區域法院否認暴動罪開審,為首宗涉及理大校內暴動的案件。 控方案情指,各被告由理大逃走至科學館內更衣及扔掉裝備,期間科學館保安曾叫他們將物放進垃圾袋。警方最後在科學館內圍捕案中被告,並檢獲該垃圾袋。控方將依賴被告衣物上的藍色水漬,證明他們曾參與理大校內的暴動,又指各人離開理大後,曾向警方投擲汽油彈。
2019 年 6 月 12 日,引起廣泛爭議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原定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警方嚴密佈防,大批示威者佔據金鐘夏慤道一帶,並向警方投擲雜物,警方以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等武器清場。當日是反修例運動首場警民衝突,亦拉開及後連串衝突的序幕。 政府先後以「騷亂」、「暴動」形容 6.12 衝突,特首林鄭月娥一度澄清「從無作出暴動定性」,惟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向傳媒展示警方發出的《禁止集會通知書》,提及當日警方將金鐘一帶的集會定性為暴動。 不論政府如何定性,反修例首宗暴動案事發於 6.12——21 歲青年冼嘉豪被指將鐵馬撞向警方,被控參與暴動,他於 2020 年 5 月承認控罪,被判監 4 年。 反修例運動是 1997 年以來規模最大、最多人被控暴動的社運事件。據《法庭線》統計,截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共 814 人被控暴動罪,當中 86 人案發時 18 歲以下;部分人被控多於一項暴動罪,共涉 839 人次,而目前只有約 27% 的案件審結。 元朗 721 白衣人鄧懷琛就兩項暴動罪,合共被判囚 7 年,監禁刑期最長;其次為 11.18 理大衝突中,被指在加士居道投擲汽油彈的蔡潤庭,被判囚 5 年 8 個月。 數百人目前就暴動控罪面對漫長等候,有被告獲判無罪,律政司提出上訴;有人事隔逾兩年,今年被捕,而部分案件延至 2023 年 11 月才開審。 《國安法》下,政府指社會「由亂轉治」,而警方和律政司針對反修例衝突的調查及檢控仍在繼續。6.12 三周年之際,《法庭線》整理和分析暴動案件數字,將現況「定格」,讓社會透過數據,回顧衝突規模,以及掌握檢控情況和進展。
2019 年 9 月 29 日,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96 人被控在金鐘暴動,分拆多案處理。其中一宗涉及 11 人的案件,周一( 6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開案陳詞指,部分被告全黑打扮,有人攜防毒面具及「V剎」面具。控方指相關裝束及物品,顯示被告以示威者身分到場,即使他們沒被拍攝到直接破壞社會安寧,但本案證據足已令法庭肯定,被告身處現場,有份組成及參與暴動,起碼作為協助或鼓勵的一份子。案件周二(7 日)續審。
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爆發警民衝突。9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周一( 6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 3 名男被告認罪還押候判,暫定於 7 月 11 日求情,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則存檔法庭。案情指,3 人當時攜有索帶、扳手等物品,在逃離現場時遭截獲。
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爆發警民衝突。19 歲女學生被指為暴動者「把風」,周二( 31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及蒙面罪不成立,但「管有非法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立。
法官林偉權指,法庭不能肯定被告曾參與控罪地點的暴動,亦不能證明被告為暴動者提供支援,惟認為她攜有多用途鉗及打火機燃料,打算作破壞之用。案件押至 6 月 18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2019 年 9 月 22 日,網民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和你shop」,一對情侶及一名地產經紀被指在好運中心外,站於前排與警方對峙,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周二(31 日)被判監 40 至 44 個月。
區院法官謝沈智慧指,即使有極強的信念,但若不惜一切強加在別人身上,如同騎劫。她又引述首被告在求情信指「政治一事難分對錯」,指她用違法方式表達意見,質疑她仍是冥頑不靈,又指其餘兩名被告如珍惜前途便不應犯案,現在是「咎由自取」。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警方於油麻地拘捕多人;其中 13 名被告上月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12 港人」之一的郭子麟與另一名青年林敏諾承認暴動罪,原定今日( 30 日)求情。
控方在庭上要求押後,指郭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將於 7 月答辯,若現階段判刑,或影響被告的整體量刑,辯方不反對。法官香淑嫻最終押後案件至 10 月 29 日求情,兩被告繼續還押。
另外,林的代表律師指感化報告顯示,被告適宜判入勞教所,惟法官斬釘截鐵拒絕,指暴動罪屬嚴重罪行,「唔想畀假希望」,定會判處監禁。
2019 年 8 月 5 日「大三罷」,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九龍龍翔道示威者後,部分人移師黃大仙警署及紀律部隊宿舍繼續示威,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一名演藝學院男學生,被指當日撿取兩枚催淚彈彈殼,以及在紀律部隊宿舍外參與暴動,被控暴動及無牌管有彈藥兩罪。
他周一(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參與暴動罪。法官游德康表示,是次暴動針對紀律人員及其家人,手段令人難以接受。被告雖無直接暴力行為,但他曾蓋熄或淋熄催淚彈,或起鼓勵作用令暴動升溫,且案中有其他人擲磚,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考慮到被告的演藝學院老師聯署,指他沒放棄學業,相信他日後可在此範疇貢獻,最終判囚 28 個月。至於無牌管有彈藥罪則獲存檔法庭。
612 基金被指沒註冊 陳日君、吳靄儀等 6 人不認罪 已停運的「 612 人道支援基金」5 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嶺大前副教授許寶強,以及仍在服刑的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連同前基金秘書施城威,被指沒有為基金註冊遭票控,案件周二( 2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全部人不認罪,案件定於 9 月 19 日開審。 另外,警方國安處早前指,調查 612 基金期間,發現有律師和大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時,疑有專業失當行為。律師會周一(23 日)指,已根據投訴及紀律機制展開調查。 612 基金|被指沒為基金註冊遭票控 陳日君、吳靄儀等 6 人不認罪 9.19 開審國安處查 612 基金 投訴大狀律師涉專業失當 律師會展開調查 「雷動計劃」登廣告沒申報開支 戴耀廷認罪判囚 10 月 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與心理學家葉劍青及石守正,被指於 2016 年立法會選舉宣傳「雷動計劃」,在報章刊登廣告,非法招致選舉開支。戴早前認罪,周二( 24 日)被判監 10 個月。 法官郭啟安指,被告認為立法會比例代表制,無法如實反映民意,才提出「雷動計劃」。但法官斥其做法,同樣對建制派及獨立候選人不公平。 認登「雷動計劃」廣告沒申報開支 戴耀廷判囚 10 月 官:對建制及獨立候選人不公 2 男金鐘參與暴動罪成囚 4 年半 法官指策劃者「續享藍天白雲」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衝突,3 名男子被指在金鐘參與暴動罪成,其中 2 人周二( 24 日)被判囚 … Read more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民眾於油尖旺區聚集,指要營救被困校園的示威者,逾 200 人其後被控參與暴動。其中涉及獨立歌手莊正等 11 人的案件,周五( 2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審期預 25 日。
針對早前批出 33 名「飛虎隊」隊員的匿名令,法官林偉權今解釋指,「飛虎隊」的身分一般不會公開,為免影響警隊工作,法庭有需要替其保密,強調「唔係話令審訊變得神秘,有啲人可以好似享有某啲特權出入」。